热播剧《人世间》不得不聊的法律那些事!——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人世间》电视剧已收官,该剧通过周家三代人平凡生活为视角为观众展现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给人们带来的沧海桑田。剧中除了所蕴含的温情让人动容,让人有哭有笑。由此衍生的法律讨论同样值得关注,看看现行法律下对此问题又是如何处理的。 一、周秉坤遭遇房产虚假交易,被要求腾房合理吗? 剧中曾出现,男主“老实疙瘩”周秉坤通过奋斗好不容易让家人过上好日子并搬进“小洋楼”,在居住 [...]
近日“缅甸网红李赛高真实身份是缅北诈骗团伙”的消息在网上广泛流传。经查询发现李赛高是某音知名网红,据说拥有百万粉丝,还有专人进行运营。坊间传言,“李賽高”形象看似“人畜无害”。实则是“狠人”,曾经还对国人实施过伤害行为,并非国际友人。不久,“李賽高”在短视频平台上的账号就被封禁。 但令人疑惑的是,对“李賽高”属于诈骗分子的证据并不充分,网络上也并未出现有力证 [...]
2008年左右,福州夫妻小红和小董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房子的名字写的是小红和小董。当时他们把房子卖给了大勇,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这几年呢,大勇一直使用小董的账户还房贷。2017年小董去世了,房子现价也已今非昔比,小红能否主张买卖经济适用房的合同无效呢? 建设部等七部委颁发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 [...]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能否在企业任职担任股东或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曾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但早在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就已删去了本条规定,后续《公司法》的修订亦未再对此进行调整,因此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公职人员可以担任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 虽然《公司法》未对此进行限制,但《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
单位其实都不想有劳动争议,但劳动争议有时还是会主动找上门,由不得你不服。本案劳动争议案件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检察院抗诉再审等程序,虽然最终上海高院认为劳动者有违诚信原则,但鉴于单位在原审中同意赔偿劳动者36000元,故不作改判。用人单位最终为解除一试用期内且工作不到二个月的员工付出不小的代价,值得吸取教训。 案情简介: 周某某原系闽龙公司员工,双方签订 [...]
现行法律并未对合同订立形式作出严格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合同的订立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但法律并非对所有合同均持此开放态度,例如劳动合同、居住权合同、抵押合同、夫妻财产约定等明确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不少当事人不再拘泥于纸质形式,有时也会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达成合同合意,那这样的微信聊天记录能否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