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评析:婚前公证变废纸?司法解释新规出台后,法官一锤定音,离婚了房子说没就没!
蔡律师前文讨论了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5条(以下简称《解释二》)出台后,即使夫妻间有财产约定,离婚时房子也未必对半分。有人或许认为,把财产约定再去做个公证就能上双重保险,锁死房产归属。然而,新规赋予了法官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传统公证文书的风险防范功能将受到极大挑战,公证也并非万全之策。 为什么公证突然失灵了?一是在于新规给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开了绿 [...]
前文《父母有案底会影响子女考公或者前途么?“一人犯罪影响三代”到底有没有那么可怕?》我们讨论了父母有案底对于子女的影响。那么如果父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子女有什么限制? 一、影响子女读书吗? 父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普通高校的报考是没有影响的。但一种情况例外,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读所谓的“贵族学校”。《最高人民法院 [...]
近年来,“一人犯罪,影响三代”的说法引起考公家属群体广泛焦虑。许多犯过错的父母因自身案底忧心子女前途,自责不已;不少子女也在对未来规划时因父母前科而背负上无形的心理压力。今天蔡律师就来结合相关法规和大家聊聊,父母犯罪是否真会牵连子女前途? 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案底?案底是我们对犯罪前科的俗称,一个人触犯刑法并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就是犯罪前科。一般的行政处罚以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现今不少父母因工作忙碌无暇顾及孩子,带娃的重担就落到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身上。老人家每日接送孩子、操持家务,可一旦小两口闹离婚,老人难免心生委屈:多年带娃的付出,能否找娃父母“报销”? 本案中,郭奶奶为缓解儿子王刚与儿媳李娜的生活压力,在二人小孩出生前就从江西老家赶赴广东佛山。孙子孙女出生后帮忙带了数月,又应儿媳要求带回老家照顾直至两小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内部纠纷很难说哪方就占全理了。杨老太送给老二家一套房,条件就是要老二家照顾其饮食起居,这要求其实挺合理。但从老二角度考虑,其在自身患癌的情况下,仍然努力尽到了赡养义务。因为要照顾孙女,提出让杨老太一起搬家继续照顾的说法其实也不算过分。而站在杨老太立场,其已经八十多岁高龄,自然是一动不如一静,希望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更稳定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根据《新公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股东向外部第三方转让股权时,若未充分告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同等条件,该行为实质上侵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东的变更股权行为应因此无效,其他股东可主张行使优先购买。然而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二十条的规定,转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后,有权放弃转让,如此一来其他股东便无法主张优先购买。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