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借条空白处加盖公司公章,能否认定为保证人?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保证合同须以明确的保证意思表示为前提,仅在借条空白处加盖公章,未在保证人栏专门签章,不能认定保证合同成立。案涉借条虽有担保条款,但两公司的公章并未加盖在“保证人”处,而是加盖在借条底部空白位置,该位置不能作为确认保证身份的签章栏。保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保证人必须作出明确、具体的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仅凭公章盖在空白处,不足以证明公司具有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 此外,李某称签订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款项出借时间和贷款时间相近,借贷关系有效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中,张某贷款时间与出借时间高度接近,在无法证明出借30万元系自有资金的情况下,法院据此推定其构成高利转贷。目前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对于“高利转贷”的认定标准极其宽松。只要借款人能够举证证明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出借人尚欠银行贷款未还,不论该贷款是经营贷、消费贷,甚至是住房按揭贷款,都可能被认定为是“高利转贷。” 基于上述裁判逻辑,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债务人其实多了一条抗辩路径,只要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父母将祖父母送给孩子的房产份额连同自己那份一并抵押贷款,该抵押有效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对于父母抵押未成年人名下房产的案件,本案法院认为损害未成年权益因此无效。不过亦有观点认为即便监护人代被监护人订立抵押合同的行为损害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法律也仅规定由监护人来承担相应责任,而非由此否定抵押合同效力并由合同相对人承担责任,抵押有效。 本案特别之处在于:陈某的房产份额来源于祖父母的直接赠与。祖父母赠与给孙子女的财产,带有明确的“隔代保护”意图,父母并非该份额的实际出资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被执行人财产不足?可针对其配偶的公积金提起代位析产诉讼!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中,因被执行人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通过法律程序确认了被执行人在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财产份额。一、二审法院均明确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相应份额,该部分权益可用于清偿其个人债务。 该案件提醒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时,除常规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外,应重点调查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情况。债权人可自行或委托律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网贷人福音,逾期被告也不怕!最高院裁定:小贷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跨省放贷,仲裁判还钱,法院可因损害公共利益不予执行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当前网络借贷无处不在,各类软件不论是支付、社交、视频,甚至是外卖APP都提供了所谓月付、分期、备用金等网贷业务。然而,这些通过互联网跨省放贷的小额贷款公司,即便在用户逾期后取得仲裁裁决,也未必能获得法院的强制执行支持。 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主要在注册地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查后方可放宽至省级范围。本案中,该公司注册于广东,却通过某软件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