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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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因离婚放弃房产继承,福建三级法院均认定有效!

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配偶一方因法定继承得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在民法典婚姻编中已有明确规定,不存在争议。但如夫妻一方因夫妻感情不和,为免继承财产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故意在离婚诉讼期间放弃法定继承,那该行为能否被认定系经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进而认定为无效呢? 该问题福州三级法院已在相关案例作出明确解答,后续应该不会再有争议了。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 [...]

作者: |2024/07/17|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民事案例库, 法治随笔|标签: , , , , |配偶因离婚放弃房产继承,福建三级法院均认定有效!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评析:因未交付纸质盖章合同,房产公司被改判定金返还——23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

一、改判要点 被告未向原告提供纸质盖章版的《商品房认购协议》,特别是原告已多次向被告提出要求交付纸质盖章版的《协议》而被告仍拒不提供,影响到原告对合同继续履行的信赖,被告对此存在过错……本院认定双方对合同此后未能继续履行、案涉《协议》无法继续推进为本约均存在过错,一审法院将过错归咎于原告一人不当,本院予以纠正。鉴于双方对《协议》已解除没有争议且双方对合同解除 [...]

作者: |2024/07/12|分类: 房屋物权, 民事案例库,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 , |福州律师评析:因未交付纸质盖章合同,房产公司被改判定金返还——23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评析:赠与人死后受赠人才发现赠与协议,赠与还成立吗? ——赠与协议双方未同时签字,效果天差地别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不少人会误解赠与与遗嘱相似,均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但两者实质完全不同。法国思想家蒙田曾说过“赠与的本质包含野心与特权,而受赠的本质则包含顺从。”因此受赠人有权拒绝赠与。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未告知继承人并不会影响遗嘱成立及生效,而赠与关系成立则必须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 本案赠与人与受赠人虽然有签订赠与协议,但受赠人直至赠与人死亡方才知晓赠与 [...]

作者: |2024/07/10|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民事案例库,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福州律师评析:赠与人死后受赠人才发现赠与协议,赠与还成立吗? ——赠与协议双方未同时签字,效果天差地别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评析:离婚后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房屋分割如何主张?——附诉讼请求样例

有这么一个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男女双方婚前共同购房,男方母亲在婚前支付首付款40余万,在双方办理婚姻登记后又支付首付款10余万并帮忙偿还贷款20余万,其他由男女双方共同支付。双方离婚后,房屋仍由男方居住,未予以分割。 此后,女方以离婚后丧失共有基础要求分割房屋,具体诉讼请求为:人民法院依法分割案涉房屋,具体分割方案为涉案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按照房产二分之一的 [...]

作者: |2024/07/08|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福州律师评析:离婚后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房屋分割如何主张?——附诉讼请求样例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评析:婚前房产出售另购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该方能否分得一半份额?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结婚后让配偶将婚前房产出售再重新购房,在网络上称为“洗房”。被告本次洗房堪称完美,原告不仅将婚前房产售房款全部用于婚后购房,并且所购房屋还仅登记在被告一人名下。 可惜人性永远不会知足。被告甚至主张该房产是原告对其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司法实践中这种观点基本不可能被支持,否则对出资方完全不公,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仍然会认定 [...]

作者: |2024/07/03|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福州律师评析:婚前房产出售另购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该方能否分得一半份额?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评析:刚支付58万超市转让费,房东却称场地整体要出售,买家如何主张赔偿?

朋友咨询,4月份刚接手一个超市,向上家支付了58万元,其中货值约20万、转让费等于38万。中间超市交接顺利,其也与超市场地房东签署了新的为期五年租赁合同。但不想这几天就听闻房东说含超市场地在内的厂房要整体以50000万转让给别人,房东已收定金200万。新房东接手后要整体拆除厂房另建,时间大约就是9月份。朋友傻眼了,本以为超市每月盈利有一二万左右,捡到漏了,不 [...]

作者: |2024/07/01|分类: 房屋物权, 民事案例库, 法治随笔|标签: , , , , |福州律师评析:刚支付58万超市转让费,房东却称场地整体要出售,买家如何主张赔偿?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评析:被继承人产权房屋因有改、扩建行为,法院竟然不予分割处理,这合理么?

老家亲戚咨询一个案件,房屋产权原来是父亲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这十余年都由老大一家居住使用。老大居住期间,对房屋做了一定的改扩建。母亲早已逝世,父亲于2022年过世后,其他子女想处理房屋继承问题,为此诉至法院。当事人本以为这简单,虽不至手到擒来,但也不过是走走程序而已。 但让当事人万万没想到,一二审法院都不支持他们分割房屋的请求。 一审法院:不动产物权的 [...]

作者: |2024/06/24|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福州律师评析:被继承人产权房屋因有改、扩建行为,法院竟然不予分割处理,这合理么?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评析:一方婚前买房婚后房价下跌,配偶是否需要承担共同还贷部分亏损?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对于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且房屋增值的情形,原《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以及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另一方有权分割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本案一审法院将诉讼时间节点的房屋价值作为分割依据,属适用法律错误。由于双方结婚到离婚这一期间,房屋价值下降,故无法适用上述法律规定。 现房价日渐下行,今后或许 [...]

作者: |2024/06/21|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标签: , , , , |福州律师评析:一方婚前买房婚后房价下跌,配偶是否需要承担共同还贷部分亏损?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丈夫单方签署《居住权合同》,女方竟然无法赶走住客,这有点小意思!

家事诉讼是家庭内部矛盾高度激化的产物。诉讼某种意义上也是比拼双方的应对策略、招数、手段。有些案件其实就是当事人自行设计的,法院判决则能最终检验双方胜负。蔡律师下面讲述的这个案例,个人就认为有布局之嫌。 一对再婚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有其子女,婚后未再生育。女方在案发前已离开男方家庭很久,但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男方体弱多病独自艰难度日。女方后续听闻男方婚内房屋拆迁 [...]

作者: |2024/06/07|分类: 婚姻继承,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丈夫单方签署《居住权合同》,女方竟然无法赶走住客,这有点小意思!已关闭评论

一文理清: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否买卖、赠与、继承给子女或他人?

农村房屋转让涉及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无法转让,我们通常所说的转让农村房屋实际只针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所有权。 现行法律并没有直接对农村房屋的所有权转让进行限制,但基于“房随地走”的基本原则,限制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实际即是限制地上房屋的转让,主要规定《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 [...]

作者: |2024/04/29|分类: 房屋物权, 法治随笔|标签: , , , , , , |一文理清: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否买卖、赠与、继承给子女或他人?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