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共同出售共有房屋均分售房款,一方拒不配合如何处理?–福州律师蔡思斌实操建议

对于离婚时双方不想要的房产,《离婚协议》常会这样约定“坐落于某某单元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同意离婚后共同出售该房屋,所得售房款在扣除相关费用后由双方均分。”如果离婚后一方拒绝配合卖房,另一方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解决。当然,考虑到执行中实际操作问题,在诉讼请求中一般不会直接设置成“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共同卖房,所得房款均分等”。否则,即便判决了,执行法官亦难以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