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中国公民经外国法院判决的离婚判决,需要在国内使用的,则需经过国内法院法定程序予以承认。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 [...]
2008年左右,福州夫妻小红和小董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房子的名字写的是小红和小董。当时他们把房子卖给了大勇,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这几年呢,大勇一直使用小董的账户还房贷。2017年小董去世了,房子现价也已今非昔比,小红能否主张买卖经济适用房的合同无效呢? 建设部等七部委颁发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 [...]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能否在企业任职担任股东或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曾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但早在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就已删去了本条规定,后续《公司法》的修订亦未再对此进行调整,因此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公职人员可以担任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 虽然《公司法》未对此进行限制,但《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
单位其实都不想有劳动争议,但劳动争议有时还是会主动找上门,由不得你不服。本案劳动争议案件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检察院抗诉再审等程序,虽然最终上海高院认为劳动者有违诚信原则,但鉴于单位在原审中同意赔偿劳动者36000元,故不作改判。用人单位最终为解除一试用期内且工作不到二个月的员工付出不小的代价,值得吸取教训。 案情简介: 周某某原系闽龙公司员工,双方签订 [...]
现行法律并未对合同订立形式作出严格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合同的订立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但法律并非对所有合同均持此开放态度,例如劳动合同、居住权合同、抵押合同、夫妻财产约定等明确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不少当事人不再拘泥于纸质形式,有时也会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达成合同合意,那这样的微信聊天记录能否视 [...]
案件简介:2013年8月13日,李亮和大白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大白地产公司位于日照市某房屋,总金额452554元。李亮全额支付房款后,由于房屋未进行产权登记,李亮遂与大白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2015年11月11日,李亮与郭守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郭守发。2015年11月24日,郭守 [...]
社会实践中,合同各方在签订合同后有时会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履行的具体细节,而非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此时如果发生纠纷,一方往往会以对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而另一方则会以双方已经以实际履行行为变更合同为由进行抗辩。那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此又是如何认定呢?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