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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自认未完成全部工程,如何确定工程款数额?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务纠纷03  

改判要点:施工人自认未完成全部工程,应当由其承担已完成工程款数额的举证责任  案情简介: 张强承包上渡南台新苑兰花园麒麟建设项目部的铝合金门窗工程,并将该工地的4、5、6、7号楼的铝合金门窗安装工作分包给林飞施工,并口头约定工程验收以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的95%,属于5%验收后一年内支付。张强自认铝合金门窗工程的全部工程款为194800元,后张强支付了165 [...]

债务人将房屋以接近市价70%卖给校友且双方曾委托同一律师的,不足以认定双方恶意串通

裁判要点: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价格达不到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就该规定条文所使用的“一般”一词可知,70%并非绝对严格的认定标准。鉴于本案实际交易价格已极为接近市场估值的70%,且按小白公司答辩所称,当时姚艳已欠付小白公司十几万元租金,如姚艳存在卖房清 [...]

户口迁移未约违约责任,买方再次售房后被诉违约,一手卖方责任如何承担?–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案情简介:2009年11月3日,孙新与骆静签订《合同》,约定孙新将涉案房屋出售给骆静。内有约定:“……现卖方户籍在本房屋的户籍管理机关,卖方承诺于签订合同之后五年内将户籍迁出。”未约定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骆静给付房款,孙新交付房屋,但至今孙新及其家人户口仍在涉案房屋内。 2016年4月9日,骆静将涉案房屋出卖给案外人刘海,合同第(三)款约定:出卖人应当 [...]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产生的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

改判要点:《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的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针对的是继承权受侵害的情形,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产生的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林某承租福州市台江区新港中选三弄17号计54.13平方米的房屋。1994年4月9日,福州市郊区房屋拆迁工程处为甲方,林某为 [...]

个人接受单位管理与安排,但不一定成立劳动关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务合同纠纷02

改判要点:蒋一经张孔同意后叫周海一起做工,接受张孔的施工管理,张孔向蒋一预付了蒋一和周海的生活费1000元,期间大黑公司未曾对蒋一和周海面试、培训或发放工资。本案也无证据证明大黑公司有授权张孔以大黑公司的名义招工或管理。可见,周海与大黑公司之间缺乏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亦未形成身份上的从属关系,双方之间不具备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 案情简介:2019年3月2 [...]

作者: |2020/12/01|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个人接受单位管理与安排,但不一定成立劳动关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务合同纠纷02已关闭评论

董事与公司成立劳务合同关系,其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务合同纠纷01

改判要点:董事与公司成立劳务关系,董事的报酬事项由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案情简介:2014年10月15日,小白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朱海为公司董事。2016年10月14日,小白公司向朱海支付董事薪酬30000元。2018年3月7日,朱海向小白公司提交辞呈,小白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 [...]

公司与外卖送餐员有签署劳务合同,但仍可认定双方为事实劳动关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35

改判要点:本案小白公司符合劳动法定义的用人单位,张海作为服务于该用人单位劳动者,双方符合主体资格。根据营业执照,小白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餐饮配送服务,张海根据合同完成取货、送货是小白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且张海的劳动自主性和休息权受到小白公司一定的管理约束。另外,从报酬取得上看,小白公司每个月定期以代发工资的形式发放至张海的银行卡,体现了公司对张海财务上管理。结 [...]

作者: |2020/11/27|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公司与外卖送餐员有签署劳务合同,但仍可认定双方为事实劳动关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35已关闭评论

未向职工送达《到岗通知书》,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依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33

改判要点:《到岗通知书》并非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的必经程序,也非《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依法可以单方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简介:2017年3月16日尤凤和小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于公司从事卫生保洁工作。后续签一份合同,约定包括员工必须遵守员工手册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二天以上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2018年9月8日起,尤凤连续4 [...]

作者: |2020/11/25|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 , , , |未向职工送达《到岗通知书》,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依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33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职工主动放弃缴纳社保,能否以单位未交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实务案例中,有些职工常以其系农村户口,如未在企业缴完15年社保,回到农村无法再继续交社保为由向用人单位主动提出无需为其缴纳社保,并且承诺免除用人单位相关法律责任。但后续职工却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福州中院裁判多起类似案例均认为,社保缴纳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即便职工放弃,法定义务亦不可免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职工经济补偿 [...]

仅凭微信聊天记录,能否证明用人单位通过微信转账发放工资?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32  

改判要点:关于工资的微信聊天内容能够与微信转账记录相互佐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已通过微信转账发放工资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25日,陈龙与大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从事总经理岗位工作,约定工资15000元/月,试用期工资15000元/月。2017年10月23日,大白公司因被物业强行关门,2018年1月24日,陈龙以大白公司拖欠工资为由申请仲裁。 201 [...]

作者: |2020/11/25|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仅凭微信聊天记录,能否证明用人单位通过微信转账发放工资?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32  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