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一方婚前借款购房,为何债务却是夫妻共同债务?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夫妻共同债务并非只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对于一方婚前产生的债务,只要债务用于双方夫妻共同生活,那同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借款系用于购买男、女双方的婚房,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后续亦用于双方日常居住生活。因此该笔债务显然属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有朋友可能会提出,这样的处理方式岂不是等于说在法律上一方可以假装自己有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当前不少公司推行股权激励机制,员工无需实际出资即可获赠股权,成为公司股东。表面上这是一种零投入纯获益的安排,但正因为未实际出资,此种机制背后却潜藏着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法律风险。 本案中,五名员工因股权激励获赠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公司登记股东。然而该公司欠债后,由于无可执行财产,债权人申请追加该五人在内的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最终判决支 [...]
福州律师蔡思斌律师观点: 在前篇文章《借贷纠纷中的“复利”是否受法律保护?》中,我们讨论了借贷关系下,借贷双方可自行约定利息,包括复利也是被法律所允许的,但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利率范围。 若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保护的利率范围,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0条禁止的高利贷行为。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即便已自愿支付,也可依据不当得利起诉返还 [...]
常见的房屋产权变更方式有买卖、赠与、继承及通过法院判决变更。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又会产生哪些费用?本文为你一次理清福州市办理产权变更相关须知! 一、若产权人仍健在,一般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进行产权转移,少数情况下通过法院判决变更,可现场至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窗口办理或通过线上申报。 1.赠与方式: 所需材料: (1)赠与双方持身份证件 (2)不动产 [...]
一当事人咨询福州律师蔡思斌,称他现已63岁仍在职工作,达龄前入职所在公司,入职已20余年,至今未缴纳五险一金,致使其达龄后不能享受养老待遇,他能否向公司主张养老损失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