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婚律师蔡思斌,福州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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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婚姻律师原创:离婚协议“若子孙孝顺并勤劳经营公司,则公司资产预留给子孙”,由谁评判?

福州律师、福州婚姻律师、福州离婚律师普法专题  当事人为什么要打官司,除了确实是侵权或者一方违约,还有部份是因为双方当时对某个事项约定不清,双方有各自理解,进而产生矛盾引起诉讼的。当然,如果事先咨询律师,则可能双方就无空可钻,可能就没有争议了。 比如有这么一对老夫妻,差不多都有六十好几了,育有三子女,但双方因感情不和,最终协议离婚。另,双方对某公司拥有51% [...]

作者: |2023/03/17|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福州婚姻律师原创:离婚协议“若子孙孝顺并勤劳经营公司,则公司资产预留给子孙”,由谁评判?已关闭评论

福州婚姻律师原创:丈夫冒充单身还出轨,暴露后向情人支付30万妻子能否追回?–上海二中院22年改判案例

福州律师、福州婚姻律师、福州离婚律师普法专题 这是一个已婚男冒充离异身份与女生交往,被揭穿反告女生敲诈勒索的故事; 这是一个被小三的女性理性维权,中间却进了看守所,差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故事; 这是一个正宫为保护自家财产,不依不挠配合老公向“第三者”索要款项的故事; 这其实是一个被上海二法院在判决书中公开定性为“行为实属恶劣、道德品质低下”并予以谴责的“渣男” [...]

作者: |2023/03/03|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福州婚姻律师原创:丈夫冒充单身还出轨,暴露后向情人支付30万妻子能否追回?–上海二中院22年改判案例已关闭评论

福州婚姻律师原创:杭州中院:离婚后签署的离婚协议补充条款本质上仍属于离婚协议一部份,不能随意撤销

福州律师、福州婚姻律师、福州离婚律师普法专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权利义务与离婚密切相关,具有不可分性,如有赠与给子女的内容不能等同于一般性赠与,不能随意撤销。这基本是法律人通识了。但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之外,双方又重新就原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内容,重新修改或补充条款,该补充协议能否具有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是否仍然按照婚姻法编及相关婚姻司 [...]

作者: |2023/02/17|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 , |福州婚姻律师原创:杭州中院:离婚后签署的离婚协议补充条款本质上仍属于离婚协议一部份,不能随意撤销已关闭评论

福州婚姻律师原创:民法典颁布前遗嘱设定居住权能否生效,能否主张登记权?-北京一中院22年判决案例

福州律师、福州婚姻律师、福州继承律师普法专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本案为二审改判判决,当事人主张对讼争房屋享有居住权是在上诉时才提出,但相关当事人同意在二审予以审理,故二审法院在二审中直接对居住权事宜进行判决。二审判决对当事人是否享有居住权、居住权的特点、居住权在《民法典》颁布之后如何衔接、部份共有权人能否设置等居住权作了非常详细的辨析说理,非常值得法律人学 [...]

作者: |2023/02/08|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福州婚姻律师原创:民法典颁布前遗嘱设定居住权能否生效,能否主张登记权?-北京一中院22年判决案例已关闭评论

夫妻为购房而离婚,其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产如何处理?——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我国近些年离婚率持续上涨,这与房屋限购政策亦有一定的关联。在实行家庭购房限制的城市当中,很多夫妻为了获得购房资格而“假”离婚,有不少的夫妻在过程中弄假成真。如此,就会产生一个问题,离婚后购买的房屋当如何处理,到底算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呢?对此,上海一中院的一宗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判决作出一个相对典型的解答。   案情简介:为规避限购政策及契税优惠,男 [...]

作者: |2021/06/09|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夫妻为购房而离婚,其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产如何处理?——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

婚内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子女与出资人名下,则子女份额属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福建高院2019年再审案例

裁判要点:婚内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出资方子女与出资方名下的房产,其中出资方子女的份额属于其个人财产。出资方父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与出资方子女的配偶无关。   案情简介: 李建国、刘玲系夫妻关系,李清、李明系李建国、刘玲的女儿。 2009年2月5日,李建国、刘玲、李清、李明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四人购买讼争房屋,该房屋产权于2 [...]

作者: |2021/03/05|分类: 婚姻继承, 民事案例库|标签: , |婚内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子女与出资人名下,则子女份额属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福建高院2019年再审案例已关闭评论

离婚夫妻对一方已出售房屋份额的分割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离婚夫妻对一方已出售房屋份额的分割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裁判要点:离婚夫妻之间按份转移登记房屋对第三人不构成权利障碍,男方应当协助第三人办理其名下40%产权份额。第一,女方为拆迁安置房屋的权利人。女方在涉案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多年的情况下,与男方转让产权份额并进行转移登记,属于恶意转移登记,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第二,离婚夫妻关于涉案房 [...]

妻、子擅自卖房,丈夫担心影响家庭稳定未提异议,视为授予处分权同意出让–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裁判要点:被告之所以在本案诉讼前选择对外不干涉原告的房屋占有状态,对内亦不要求被告之妻、子返还已收房款,从家庭内部关系的角度而言,实际上是向被告之妻、子表示愿意维持交易现状,并在经过权衡后作出了追认处分权的意思表示,以避免使被告之妻、子在当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影响家庭和谐稳定。被告这种意思表示方式符合夫妻、父子此类主要家庭成员之间的生活习惯与社会常理,能够 [...]

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购房者能否顺利过户?–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购房者从开发商处受让房产,购房款缴清完毕,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暂登记在开发商名下。此后开发商需资金周转等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消费者起诉要求开发商与银行解除抵押,并协助消费者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能否获得支持?针对此种情形,实务审判中有两种不同观点:其一,消费者购得涉案房屋的相应权益优先于银行的在建工程抵押权,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讼请求;其二,抵押权未消灭,房屋过户 [...]

合同同时约定附条件解除权与任意解除权,在所附条件未成就时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合同同时约定附条件解除权与任意解除权,在所附条件未成就时可行使任意解除权 裁判要点:根据原告之妻于2019年7月9日发送给被告之妻的微信内容,其明确了按照相关约定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同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应当认定原告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条件,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于原告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被告30日后解除,即于2019年8月8日解除。 案情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