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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款部分为银行汇款、部分使用现金,如何认定出借款数额?-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7  

改判要点:虽然此前出借人均以银行转账方式完成出借,但其能够就现金支付的原因、资金来源、交付方式、交付地点等内容出合理说明,且款项数额较小具备现金交付的现实可能,应当认定现金出借系真实 案情简介: 2015年10月26日,王小明向李大虎出具借条一份,主要内容为:“借条兹向李大虎借人民币伍万元正,用于生意周转,月息2%借款人:王小明2015年10月26日”,次日 [...]

前期借款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超过年利率24%部分不予支持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5  

改判要点: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出年利率24%部分的,不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案情简介: 2006年4月18日与2008年8月19日,魏华分别向林仁转账30万元与60万元,共计90万元。2011年8月19日和2011年9月20日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4

改判要点:为证明借款双方于借款之前存在或不存在其他经济往来,提出该观点的一方应负举证义务。  案情简介: 周强于2014年7月18日银行转账10万元至念云的账户。后念云将该笔款项转入其夫薛明账户。念云主张此笔款项为薛明之姐林美琳所借,其仅是代为转交借款,且诉争10万元本金中已有1.5万元为林美琳丈夫邹木代为偿还。周强辩称其收到的1.5万元系双方其他经济往来, [...]

签订借款合同后双方若有其他借款,应当另行明确以免混淆-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3

改判要点:借款合同签订双方在交付约定借款后,如存在其他借款行为,则应当另行或在原借款合同基础上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以免造成混淆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24日与2017年12月10日,李树向林楠锋分别转账借款30,000元与10,000元(扣除1,000元利息,实付9,000元),未出具借条。2018年3月3日,李树再次向林楠锋借款60,000元,由李树向林 [...]

夫妻一方借款,债权人证明另一方知晓该债务且存在共同还款行为的,可认定为共同债务-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1  

改判要点: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单独借款,债权人举证夫妻另一方知晓该债务且有共同还款的行为,或证明所借款项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案例简介: 林大强、徐丽系夫妻关系。2008年3月31日,陈亮向徐丽汇款30万元,林大强于4月1日出具金额为30万元的借条。2014年2月20日,被告林大强重新出具了一张金额为50万元的借条,其中20 [...]

夫妻单方借款17个月后有转款给配偶用于购房,亦可认定配偶从中受益,属于共债-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2  

改判要点:夫妻一方借款后有向另一方转款并购买房产,虽隔17个月,亦足以认定配偶方自借款受益,应当认定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简介: 李星于2010年5月31日、2011年3月2日分别向林大勇账户转账100万元及200万元,2011年3月1日林大勇向李星出具相应《投资借条》。 林大勇与张芳于1990年3月15日登记结婚,2015年2月27日登记离婚,2012 [...]

撬保险柜真的傻吗?律师解读李国庆“武力夺权”背后的深意!–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继抢公章之后, 7月7日李国庆再次诉诸武力,携二十多人撬当当保险柜带走资料,当当报警后李国庆等人被行政拘留。吃瓜群众认为“李国庆只会使用武力并导致自己身陷囹圄这一行为很蠢”。但事情真有那么简单吗? 李国庆和俞渝之争,本质是当当控制权之争,那么核心就在于当当的股权架构。 通过企查查检索可知,目前俞渝持有64.2%股权,对当当基本持有绝对控制权。在目前股权架构下 [...]

第三人在担保人处签名但备注“证明确有借50万”能否构成连带保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9

改判要点: 1、律师代理费属于当事人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债务人承担。 2、借条明确约定担保人应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范围,且当事人所作“证明确有借50万元”的备注亦证明其对借款债务知情;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当知悉其以担保人身份签名可能承受的法律风险及自身偿债能力,应认定其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情简介: 林天向张平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张平借给林 [...]

一段笔录,两审法院不同解释,最终认定诉讼时效未超过–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7  

改判要点:根据笔录真正意思,当事人追讨债务应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而不宜直接认定为债务人拒绝还款;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主张权利,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案情简介: 2008年3月23日,债务人郑娟向陈珠英现金借款155000元,并出具一张借条,郑大城(郑娟之弟)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2011年,由于郑娟一直未支付利息,陈珠英遂向郑娟要求返还借款本金。2018年8 [...]

作者: |2020/07/08|分类: 民间借贷|标签: , , , , , , , , , , , , , |一段笔录,两审法院不同解释,最终认定诉讼时效未超过–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7  已关闭评论

即便年利率未超过24%,将利息作为本金计算复利亦不予支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05 

改判要点:即便年利率未超过24%,将利息作为本金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并以此作为本金要求支付利息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10日,林玉、林官向林栋借款100000元,约定借款时间足一年,月利率1%。经结算,至2018年6月10日,林玉、林官尚欠林栋借款100000元及利息12000元,林官要求林玉重新书写1张《现金收入凭证》并交由林栋,约定借款金额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