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女签订解除同居协议后仍然共同居住,协议效力如何认定?——高院改判案例
案情简介: 卢兵兵、冷完娟原系同居关系,双方于2015年开始同居,同居期间,双方于2016年10月在长沙县某小区购买住房一套。购买该房产时,双方共同支付了房产首付。2017年底,房产开发商将房产交付给双方,该房产不动产产权登记于冷完娟名下。 2018年1月16日,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并于当日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二、双方无子女 [...]
居住权最早出现于2005年《物权法》草案第一百八十条至第一百九十一条,但遗憾的是最终未能写入《物权法》的定稿中,直至本次修订《民法典》才终于是将其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加入到我国民法的物权体系中。《民法典》立法远晚于《物权法》草案,随着立法技术的提升,按理而言《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应当较《物权法》更为完善,但笔者仔细研读后发现,《民法典》关于居住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在《合同法》的基础上,明确了解除权行使期限为“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但社会实践中,并非所有人都知晓该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合同,而债权人一方也未在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要求解除合同。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务人长期不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应当如何救济? 如果仅是合同不履行,债务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仍能履行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