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经济适用房婚后转为商品房,其增值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关键词:婚前 经济适用房 商品房 夫妻共同财产 裁判主旨:经济适用房在符合相关政策后是否转为商品房取决于权利人之意思表示。男方选择在婚内支付综合地价款及契税等房屋由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该转商行为使房屋产生相应增值。男方后续用该房屋进行贷款用于投资其他房屋,上述行为包含了男方的智力投入,故在婚内支付款项转商带来的相应增值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 [...]
日常生活中,成年人可能因为意外、疾病等原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限制行为人能力人只能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卖房这一行为,成年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后显然无法独立实施,那对于这样的房屋要如何才能出售呢? 成年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后需要由其法定 [...]
所谓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当约定的条件出现或不出现时,投资方或融资方可以行使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权利。在《九民会议纪要》颁布之前,司法实践中的通说观点是“与股东对赌协议有效,与公司对赌协议无效。”在此前提下,投资方为了维护自身权益,通常会在对赌协议 [...]
《物权法解释》第二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受让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取得所有权的,不予支持: (一)转让合同因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认定无效; (二)转让合同因受让人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法定事由被撤销。 《物权编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受让人主张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取得所有权的,不予支持: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