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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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房屋征收权益如何分配?-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2  

改判要点:综合陈天长期借用刘飞房屋并且未支付相应费用的情形,本院认定刘飞向陈天返还40%的房屋增值损失,一审法院认定的比例过高   案情简介: 1990年6月29日,陈天以刘飞名义与福州市仓山区居民自住房合作社签订《合约》一份,购买了坐落于仓山区某房屋,后该房屋遇国家征收,陈天遂于2017年6月9日将刘飞诉至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诉请确认诉争房屋的所有权归陈 [...]

作者: |2020/12/05|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 |借名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房屋征收权益如何分配?-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2  已关闭评论

债务人将房屋以接近市价70%卖给校友且双方曾委托同一律师的,不足以认定双方恶意串通

裁判要点: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价格达不到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就该规定条文所使用的“一般”一词可知,70%并非绝对严格的认定标准。鉴于本案实际交易价格已极为接近市场估值的70%,且按小白公司答辩所称,当时姚艳已欠付小白公司十几万元租金,如姚艳存在卖房清 [...]

2009年生效判决已确定租金,承租人一直未腾退的,出租人可要求按现市场标准支付租金–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改判要点:因生效民事判决包括被告腾退涉案房屋,至今已经长达十一年之久,被告理应在上述判决生效后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结果,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结果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涉案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利。房屋所有权人要求刘会、刘民按照每月8000元的标准交纳涉案房屋租金,依据充分。但生效的判决包括月租金标准1043元,故本案中,本院仅判决被告支付差价部分即6957元。如今后市场价 [...]

作者: |2020/12/02|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 , , , |2009年生效判决已确定租金,承租人一直未腾退的,出租人可要求按现市场标准支付租金–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

户口迁移未约违约责任,买方再次售房后被诉违约,一手卖方责任如何承担?–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案情简介:2009年11月3日,孙新与骆静签订《合同》,约定孙新将涉案房屋出售给骆静。内有约定:“……现卖方户籍在本房屋的户籍管理机关,卖方承诺于签订合同之后五年内将户籍迁出。”未约定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骆静给付房款,孙新交付房屋,但至今孙新及其家人户口仍在涉案房屋内。 2016年4月9日,骆静将涉案房屋出卖给案外人刘海,合同第(三)款约定:出卖人应当 [...]

小震惊!多名业主拒交服务费,物业诉请支付竟被驳回!–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前几天,有个律师朋友收到法院几份判决很震惊!此前其受物业公司委托起诉多名欠费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案情简单清晰,证据亦相当齐全,可最后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感觉胸口有点堵。法院裁判观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及《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关于物业催缴二次物业费并公告后业主仍拒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等规定,认为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妻代夫出售房屋,虽不构成表见代理但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改判要点:出卖方在缔约时虽提供了《结婚证》、《户口簿》证明其与系争房屋登记产权人是夫妻关系,并出具《承诺书》表明其保证拥有对系争房屋的完全处分权,但仅此并不足以证明出卖方的行为已具备表见代理的外观特征,但作为无权代理人妻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沈雪、何海系夫妻关系。2019年7月9日,沈雪出具《承诺书》,明确其系XXX室房屋的产权人配偶,产权人何海因事 [...]

遭遇暴雨、交通管制,开发商能否顺延交房天数?-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7  

改判要点:合同已明确约定“如遇特殊原因,开发商可据实予以延期”,故出现暴雨、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开发商可以顺延相应交房天数,计算逾期违约金时应予扣除相应天数  案情简介: 2015年张云与大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购买位于福清市某房屋,该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6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第八条 [...]

作者: |2020/10/09|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遭遇暴雨、交通管制,开发商能否顺延交房天数?-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7  已关闭评论

房屋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法院能否判令开发商将权属登记材料交予购房者?-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6

改判要点:审核办理房屋总登手续是行政机关的职能,如开发商未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办理讼争房屋的权属证书相关资料交付购房者,法院将难以强制执行,故一审判决对此表述不当 案情简介: 2013年5月9日,张平与大白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张平向大白公司购买其开发的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房屋一套。合同第八条约定:大白公司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依照国 [...]

作者: |2020/10/09|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房屋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法院能否判令开发商将权属登记材料交予购房者?-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6已关闭评论

购房人与开发商均有违约情况,根据公平、利益均衡原则双方违约责任均不予支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5  

改判要点:大福公司作为出卖人应当履行按时交付房屋的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大福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将符合条件的案涉房屋交付给小琴,但根据大福公司的陈述,其逾期才具备交房条件,大福公司的行为亦构成违约。大福公司抗辩因小琴逾期付款,其无需交房。但拒绝交房与是否达到交房条件属于两个不同的问题,即使大福公司确因小琴逾期付款拒绝交付房屋,也应按法律规定及时告知买受人。因此, [...]

作者: |2020/10/09|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 |购房人与开发商均有违约情况,根据公平、利益均衡原则双方违约责任均不予支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5  已关闭评论

《商品房延期交付通知书》可作为变更逾期交房违约金诉讼时效起算点的依据-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4

改判要点:在《商品房延期交付通知书》中,公司已明确承诺在办理产权总登时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延期交付违约金,故可以认定本案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诉讼时效自办理产权总登时起算 案情简介: 2011年3月18日,郑中山、罗玉与小白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合同第八条约定“小白公司应在2012年12月31日前将符合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郑中山、罗玉使用” [...]

作者: |2020/10/09|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 , , , , , , |《商品房延期交付通知书》可作为变更逾期交房违约金诉讼时效起算点的依据-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4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