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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一位境外华裔提供了售房专项法律服务,主要内容为协助委托人将名下国内房屋出售、并将售房款汇至委托人境外账户等事务。办理过程中,笔者发现境外人士委托他人出售国内房屋存在诸多注意事项,且因大多文件涉及使领馆公证认证,尚有不慎就是几个月的耽搁,故特将办理经验汇总成文以供国外当事人参考。

 

一、委托手续

1、外籍人士:需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及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具体手续各国可能存在差异,详情可咨询中国驻该国领事馆,以美国为例,美国公民需先至州务卿处办理公证手续,再到中国驻美领事馆办理认证手续。)

2、中国公民:直接经中国驻该国领事馆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即可,部分国内公证处已开通远程视频公证服务,亦可通过该种方式办理公证手续。

3、委托书内容最好交由国内当地专业律师审核起草,因卖房授权具体牵涉较多事项及物业、税费、水电费缴纳转移等内容,一般当事鉴于法律知识及实务经验有限,有时授权内容不够,导致办理事项延误。

 

二、售房所需材料

1、外籍人士,产权证原件,护照复印件(需公证认证),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合同与发票福州地区未要求,但为避免风险仍建议一并寄送)。

特别提醒:如购房时是中国国籍后变更为外籍,需要领馆出具认证文件,证明外国护照与原中国护照上是同一个人。

2、中国公民:将护照替换为身份证复印件,其余与外籍人士相同。

 

三、将售房款汇至境外的合法方式

各大银行办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例如中行要求必须通过售房人名下中行账户将款项转出,以下是在建行办理所需提供的材料: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护照复印件

2、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原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现产权证复印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过使领馆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建行福建省分行工作人员告知笔者在建行任意网点均可办理,但根据笔者向其他分行咨询的经验,部分网点工作人员对这一业务并不熟悉,故建议前往市一级的分行办理。银行受理后需要核实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因此办理需要一定时间。

以上是针对购房时是外籍人士的办理方式,对于购房后变更为外籍的或是久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则需要先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移民财产转移(根据相关规定,有且仅可申请一次)。

具体需要以下材料:

1、证明已取得外国身份证明或是永久居留证的材料: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中国驻该国领事馆出具的公证认证材料等。

2、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原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现产权证复印、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等证明所要转移财产来源的材料。

3、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过使领馆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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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思斌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