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刑事律师蔡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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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以工伤保险金由单位缴纳主张存在劳动关系不能成立-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4

改判要点:大黑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过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其仅是受小白公司委托代缴员工工伤保险,小白公司一审提交的《委托人事代理合同》可对大黑公司以用人单位名义缴交工伤保险的行为作出说明,小白公司对此亦予以认可。结合劳动者与小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事故发生后由小白公司垫付医疗费等情况,本案劳动者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与大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仅以工伤保险金 [...]

作者: |2020/11/16|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仅以工伤保险金由单位缴纳主张存在劳动关系不能成立-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4已关闭评论

未休年休假工资属加班工资性质,仍适用一年仲裁诉讼时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3

改判要点:追索劳动报酬特殊仲裁时效,是指正常劳动时间内的薪资,不包括正常劳动时间之外的加班加点工资报酬,故劳动者年休假期间工作的200%加班报酬,不适用特殊仲裁时效规定,应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 案情简介:2014年11月,刘华子入职大海湾酒店,刘华子被分配在酒店餐饮部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大海湾酒店未为刘华子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2014年11月至2016年 [...]

作者: |2020/11/16|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 |未休年休假工资属加班工资性质,仍适用一年仲裁诉讼时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3已关闭评论

用人单位对员工入职时间负有举证责任,举证不能需承担不利法律后果!-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1

改判要点:作为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入职时间负有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其没有办理入职手续导致劳动者具体入职时间不明,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结合前述理由,对劳动者关于其入职公司时间的主张予以采纳。 案情简介: 2015年3月23日,李笑笑与卡卡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书》,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015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2日。2015年7月至2017年5月,卡卡公 [...]

社保缴纳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约定而免除!-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0

改判要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社保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辩解系劳动者主动放弃缴纳社保,但该义务不因劳动者的放弃而免除。且在劳动者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后,也仅为其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故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案情简介: 李飞飞曾向白柱子公司出具一份《本人不用参加社保的确认 [...]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能否作为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合法事由?-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19  

改判要点:劳动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非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事由  案情简介: 张清于2008年5月4日入职小白公司,2018年11月1日离职。2008年5月至2009年12月,小白公司未依法为张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2018年11月20日,张清以与小白公司存在劳动争议为由向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仲裁委于2 [...]

作者: |2020/11/11|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能否作为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合法事由?-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19  已关闭评论

劳动者配偶签署离职结算清单可视为其本人知晓离职事实-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8  

改判要点:黄海的妻子张玲承认离职结算清单中“黄海”是其签署的,考虑到黄海与张玲系夫妻关系,且黄海自认其每月部分工资是直接打入张玲银行账户的,两人的经济关系紧密,黄海对张玲签署离职结算清单的行为应为知情,且也实际接收了相应补偿金及最后一个月工资,现其主张小白公司非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纳 案情简介: 黄海于2014年4月1日开始在小白公司工作, [...]

作者: |2020/11/11|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劳动者配偶签署离职结算清单可视为其本人知晓离职事实-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8  已关闭评论

劳动者受伤后,公司给付治疗费用并与其签订《协议书》,能否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7

改判要点:仅有《协议书》而无其他能够证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例: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9日,林星至大白公司位于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81号名城港湾别墅区工作,2018年1月16日下午林星在大白公司另一项目晋安区三盛中央公园32号楼1507室进行油灰工作时不慎摔伤。2018年1月31日大白 [...]

劳动关系的建立可以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之日为认定条件-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6  

改判要点:从劳动者的银行工资流水来看,用人单位最早于2016年4月26日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小白公司不持异议,结合双方于2016年8月14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可以认定双方于2016年4月已建立劳动关系。 案情简介: 高礼与小白公司于2016年8月14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高礼工作地点为鼓山项目,任安防员,时间从2016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3日 [...]

单凭微信聊天记录主张保底年薪数额,法院不予认可—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5  

改判要点:单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不足以认定劳动者保底年薪20万的事实。 案情简介: 王星于2017年3月17日入职小白公司,担任业务主管一职。王星的工资以次月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发放上月工资。由于小白公司5月单方变更工作地点,王星于2018年6月6日向小白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离职,离职时2018年5月1日至6月6日的工资7846.31 [...]

劳动者因公死亡请求赔偿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所依据的“上一年度标准”作何理解?—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2 

改判要点: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八项中的因工死亡补助金是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该“上一年度”亦为工伤发生时的上一年度,故一审判决认定按劳动者死亡当年的标准计算有误,予以纠正。  案情简介:王志辉自2013年2月起 [...]

作者: |2020/11/03|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 , , , |劳动者因公死亡请求赔偿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所依据的“上一年度标准”作何理解?—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2 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