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婚姻律师原创:法院判决打架,夫妻将婚内共有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属夫妻财产约定还是赠与协议,能否撤销赠与?
生活中有的夫妻会在婚内签署财产协议,约定将共同共有的房屋归一方单独所有。该婚内协议能否生效?这个问题蔡律师此前认为依据《民法典》第1065条第1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生活中有的夫妻会在婚内签署财产协议,约定将共同共有的房屋归一方单独所有。该婚内协议能否生效?这个问题蔡律师此前认为依据《民法典》第1065条第1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法院观点认为女方仅在保证人配偶处签字,并无担保的意思表示,因此担保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需要说明的是,实践中亦有相反案例,(2019)最高法民申2976号案件中,配偶一方虽然也仅在保证人配偶处签字,但法院则是认为“ 董洋作为涉案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不仅与农商行广开支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其配偶贾镜甄 [...]
福州律师、福州婚姻律师、福州离婚律师普法专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很多法院都是基于夫妻双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但有的当事人想法比较多,在一方工资收入较高,但盈余存款却非常少的情况下,就会想着能不能参照公司经营那般,在计算出一方婚后工资总收入的前提下,再对支出项目审核后合理部分予以列支,其后得出的应有盈余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务中,法院这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女方主张男方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但女方除男方的口供外并无其他证据。由于男方与女方系夫妻关系,女方主张追回的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双方存在利害关系,男方的所述证明力明显较弱,在此前提下,法院显然不能仅凭自认就认定不正当关系存在。 对于此类案件,即便不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如果第三者无法证明有合法理由从男方处收取款项。法院通常亦会 [...]
福州律师、福州继承律师、福州遗产律师普法专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案涉《遗赠抚养协议》系遗赠人在年龄已超过百岁之时签署的,对方当事人依据养老院入院记录及后续照护记录认为遗赠人当时意思表示不能自主,所签署协议应为无效。而一审法院也认为根据遗赠人年龄及时隔一个多后的养老院的护理记录认为对遗赠人签署协议当时意识是否清楚、能否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的能力存疑,再结合认为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如果有当事人咨询,离婚协议能不能撤销并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律师一般都会引用法条作出标准回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70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只有存在欺诈、胁迫 [...]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法律领域,有时还真有这个理。 笔者前几期公号发过一篇文章《公证约定男方名下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女方婚内起诉更名竟被驳回?》,案件具体情况如题所述,杭州中院裁判理由是本案中王刚和林芳目前仍属夫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的第一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 [...]
“经人介绍,我和男孩恋爱前后有一年。恋爱期间关系比较热乎,男孩主动送给我几个名牌包包 ,价值应该有十几万。 交往时间长了以后,我感觉双方个性差异比较大,以后难以共同生活 ,一年后就结束了恋爱关系。 现在男孩要我归还包包, 请问在法律上我必须归还吗?” 这是一个真实的法律咨询,估计很多网友也遇到类似情况,也想知道具体答案?那你觉得会有标准答案么,蔡律师非常遗憾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婚姻关系中房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尤其当一方在婚前出资购房,且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时,其款项性质极易成为争议焦点。本案发生在北京,一对男女婚前打算购买新房,为了减轻贷款压力遂向双方父母借款,产权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后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合提起离婚财产诉讼,男方出具借条证明其向父母借款的事实(其中部分出资系父母向亲属借款取得),女方则主张该出资为男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非常典型。当事人系女性,外省农村户口,1965年出生,35岁开始在当事企业工作了近20年,单位未办理社保,后单位以达到退休年龄辞退。当事人为此要求企业各项赔偿超过50万元。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应为劳动关系,职工到达退休年龄企业确实可以辞退,但其没有缴纳社医保予以辞退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补缴社保及要求赔偿社保待遇损失问题认为应向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