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时,若对未实缴出资无明确约定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受——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案情简介: 2013年8月10日,王美丽、王宁宁、林建国共同发起设立某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王美丽认缴出资50万元,占10%股权,实缴出资数额10万元。认缴出资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 2013年10月1日,王美丽向某某公司账户汇入出资额10万元。2014年12月23日,王美丽与张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王美丽将其持有的某某公司5%股权作价15万元转让张强。 2014年12月24日,某 [...]
公司要求员工发电量截图,真的不违法吗?——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近日,武汉一公司为防止员工摸鱼要求员工下班发手机电量消耗截图的新闻冲上了热搜,引来了广大网友的纷纷吐槽。最初看到这个新闻笔者只觉得疑惑,这不是只要下班前提前充好电就可以解决了么,这有什么意义。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要求员工发送应用电量消耗截图。虽然这样单靠充电就不能解决了,但并非没有破解之法,员工只需要再低价购买一个手机即可。 近些年来,公司为对付员工的手段“骚操作”层出不穷。 为防员工摸鱼,将全 [...]
老板一定要警惕:以个人账户收取企业房屋租金税务风险极大——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不乏出现为规避税收或经营便利等事由,企业将应收账款让股东用个人账户进行收取。例如,公司房产出租,租金由股东账户收取,该行为看似无害,实则“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充满法律风险。 众所周知,企业应依法经营,还需依法纳税。而上述收租方式,首当其冲面临涉税风险。通常而言,企业出租房产需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具体如下: [...]
公司成立一个月即转出全部资金,股东不能予以合理说明应视为抽逃资本–福州中院2020改判案例
案件基础事实很简单。新点公司股东陈梅芳、朱小丹于2012年3月13日至2012年4月19日累计实缴公司注册资本154万元,但此后一个月内前述资金共计308万元均从新点公司转出。对此,公司债权人认为该二人行为系抽逃资本,应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一审福州台江法院观点:抽逃出资是指公司设立之后,公司发起人、股东非法抽回自己的出资,减少公司的资本总额的行为。抽逃出资的形式是多样的,包括 [...]
网红“李賽高”被曝是“罪犯”,平台是否需担责?——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近日“缅甸网红李赛高真实身份是缅北诈骗团伙”的消息在网上广泛流传。经查询发现李赛高是某音知名网红,据说拥有百万粉丝,还有专人进行运营。坊间传言,“李賽高”形象看似“人畜无害”。实则是“狠人”,曾经还对国人实施过伤害行为,并非国际友人。不久,“李賽高”在短视频平台上的账号就被封禁。 但令人疑惑的是,对“李賽高”属于诈骗分子的证据并不充分,网络上也并未出现有力证据证实,难以排除是“乌龙事件”的可能,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