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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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应如何理解?-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7

改判要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该条款中“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应理解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大于损失的百分之一百三十时,可认定“过分高于”。   案情简介: 2014年12月 [...]

作者: |2020/12/10|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应如何理解?-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7已关闭评论

被挂靠单位需对挂靠车辆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6  

  改判要点:案涉车辆在一定程度上接受被挂靠方的监督和管理,车辆的运营及所开展的运输活动与被挂靠方存在必然联系。同时,挂靠方与被挂靠方存在着对车辆运营收益进行分配的诉求,因此对此引起的法律后果,被挂靠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2018年9月4日,程程公司通过员工洪小伟委托陈小安运送废钢,运费50元/吨、货到付款。陈小安指派案外人张小明驾驶 [...]

开展资金融通业务应具备从业资质,否则合同无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4  

改判要点:大龙公司在不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却持续性地向不特定对象开展资金融通业务,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和信贷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合同无效的条件,应认定案涉合同无效。因无效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依法予以返还。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亦无效,也不受法院支持。 案情简介: 2017年6 [...]

欠条上加盖的公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3  

改判要点:欠条上加盖的公章与工商备案的公章虽不一致,但公司员工已经作为公司代理人在欠条上签字,公司作为被代理人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因购买五金材料欠款,林飞于2017年3月21日向诸葛五金店出具一份欠条,内容为:“今欠到华俤五金店材料贰拾叁万柒仟贰佰柒拾伍元整余欠款壹拾伍万贰仟贰佰柒拾伍元整.欠款单位人:上海大白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林飞”,该欠 [...]

作者: |2020/12/07|分类: 民间借贷|标签: , , , , , , , , , , , , , , , |欠条上加盖的公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3  已关闭评论

2009年生效判决已确定租金,承租人一直未腾退的,出租人可要求按现市场标准支付租金–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改判要点:因生效民事判决包括被告腾退涉案房屋,至今已经长达十一年之久,被告理应在上述判决生效后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结果,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结果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涉案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利。房屋所有权人要求刘会、刘民按照每月8000元的标准交纳涉案房屋租金,依据充分。但生效的判决包括月租金标准1043元,故本案中,本院仅判决被告支付差价部分即6957元。如今后市场价 [...]

作者: |2020/12/02|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 , , , |2009年生效判决已确定租金,承租人一直未腾退的,出租人可要求按现市场标准支付租金–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

个人接受单位管理与安排,但不一定成立劳动关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务合同纠纷02

改判要点:蒋一经张孔同意后叫周海一起做工,接受张孔的施工管理,张孔向蒋一预付了蒋一和周海的生活费1000元,期间大黑公司未曾对蒋一和周海面试、培训或发放工资。本案也无证据证明大黑公司有授权张孔以大黑公司的名义招工或管理。可见,周海与大黑公司之间缺乏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亦未形成身份上的从属关系,双方之间不具备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 案情简介:2019年3月2 [...]

作者: |2020/12/01|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个人接受单位管理与安排,但不一定成立劳动关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务合同纠纷02已关闭评论

董事与公司成立劳务合同关系,其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务合同纠纷01

改判要点:董事与公司成立劳务关系,董事的报酬事项由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案情简介:2014年10月15日,小白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朱海为公司董事。2016年10月14日,小白公司向朱海支付董事薪酬30000元。2018年3月7日,朱海向小白公司提交辞呈,小白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 [...]

小震惊!多名业主拒交服务费,物业诉请支付竟被驳回!–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前几天,有个律师朋友收到法院几份判决很震惊!此前其受物业公司委托起诉多名欠费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案情简单清晰,证据亦相当齐全,可最后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感觉胸口有点堵。法院裁判观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及《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关于物业催缴二次物业费并公告后业主仍拒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等规定,认为 [...]

发放给职工的绩效奖或奖金不能视为附条件给付的第十三个月工资性质-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36

改判要点: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支付2011年至2017年期间的第十三个月工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双方未就第十三个月工资发放标准进行约定,故以郑束2011年至2016年各年的平均工资作为第十三个月工资的发放标准。 案情简介:2011年1月1日郑束与小白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驾驶员,劳动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止。约定 [...]

作者: |2020/11/25|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发放给职工的绩效奖或奖金不能视为附条件给付的第十三个月工资性质-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36已关闭评论

未向职工送达《到岗通知书》,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依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33

改判要点:《到岗通知书》并非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的必经程序,也非《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依法可以单方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简介:2017年3月16日尤凤和小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于公司从事卫生保洁工作。后续签一份合同,约定包括员工必须遵守员工手册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二天以上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2018年9月8日起,尤凤连续4 [...]

作者: |2020/11/25|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 , , , |未向职工送达《到岗通知书》,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依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33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