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婚律师蔡思斌,福州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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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死亡配偶工龄优惠后购房并非单位福利,不能将其视为抚恤金,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继承-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继承纠纷03

改判要点:根据《省直单位个人购房成本价交款计算表》,王婷购买讼争的房产时,享受了配偶余海的工龄优惠,按照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讼争房产应当视为王婷与余海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简介:余海已于1973年11月26日去世,生前与王婷为夫妻关系。1996年6月18日,王婷参与房改政策,在余海生前所在单位出具的《省直单位个人购房成本价交款计算表》上签名,购买位 [...]

被继承人针对遗产留有三份不同文件,遗产应如何分割?-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继承纠纷2  

改判要点:1、协议从内容上涉及两处房产的处理、债务的偿还、无产权部份处理、房屋出租、居住权等事项,分析其性质应为分家析产协议,是各方意思表示,不是被继承人单方行为,不是其对死亡后的财产安排,不能认定为遗嘱。 2、《书面意见》并无被继承人死后财产进行分割的意思表示,故书面意见不属于遗嘱,且内容有多处错误,不应作为分割遗产的依据 3、赠与合同签署时签署人具有民事 [...]

代书遗嘱代书人即便未标明见证人身份,在符合见证人身份前提下本身即为见证人之一-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继承纠纷01

改判要点: 本案当事人未提出三位证人具有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情形。因此,本案代书遗嘱的代书人吴某,亦当然具有见证人身份,本案代书遗嘱形式要件符合法律规定。一审庭审中,三位证人均到庭确认立遗嘱人意愿及签名的真实性,原告提出反驳,但未提供证据证明,提出鉴定申请也未提供鉴定对比材料,亦不同意被告提供的材料作为鉴定对比材料,应承担不利后果。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葛大 [...]

作者: |2020/10/17|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 , , , , , , , , |代书遗嘱代书人即便未标明见证人身份,在符合见证人身份前提下本身即为见证人之一-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继承纠纷01已关闭评论

互不相识双方发生收款关系,汇款方提起不当得利之诉的,应由被告举证证明收款有合法根据-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不当得利纠纷03

改判要点:不当得利纠纷中,原、被告双方互不相识且无经济关系,原告主张系误填银行账户错汇款项,被告抗辩系将账户出借他人使用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的,此时则因被告无法提供证据佐证,而应承担不利后果。 案情简介:尹兆民与陈美娟之间无经济往来,在本案诉讼前也素不相识。2016年5月31日,尹兆民将其在招商银行账户上的250,000元款项分五次(每次各50,000元)通过 [...]

作者: |2020/10/16|分类: 民事案例库, 福州案例库|标签: , , , , , , , , , , , |互不相识双方发生收款关系,汇款方提起不当得利之诉的,应由被告举证证明收款有合法根据-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不当得利纠纷03已关闭评论

若另案诉讼中有证据证明该款项为投资款的,法院将不予支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不当得利纠纷02

改判要点:在不当得利纠纷中,同一笔款项曾在另案诉讼中有证据证明属于投资款的,将因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中的取得财产无合法根据而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案情简介:2014年3月25日,刘薇分别向案外人蔡凌转账25万元,向姚核转账150万元。后,刘薇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蔡凌偿还借款本金175万元及利息。法院经审理认为,无论在双方对话录音中还是转让协议中,刘薇转给姚 [...]

作者: |2020/10/16|分类: 民事案例库, 福州案例库|标签: , , , , , , , , , |若另案诉讼中有证据证明该款项为投资款的,法院将不予支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不当得利纠纷02已关闭评论

一方以银行转账凭证起诉,对方抗辩无借款合意的,仍属于民间借贷纠纷,而非不当得利纠纷-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不当得利纠纷01

改判要点:一方以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纠纷,另一方抗辩款项为付款方代第三人偿还的借款,实际借款人为第三人的,即便双方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有争议的,仍属于民间借贷纠纷,而非不当得利纠纷。 案情简介:王凡与林舒雯的丈夫赵永胜系同事关系,罗敏与林舒雯系亲戚关系,吴轩毅与罗敏系夫妻关系。2014年12月9日,王凡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向吴轩毅中国工商银行清流支行 [...]

遭遇暴雨、交通管制,开发商能否顺延交房天数?-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7  

改判要点:合同已明确约定“如遇特殊原因,开发商可据实予以延期”,故出现暴雨、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开发商可以顺延相应交房天数,计算逾期违约金时应予扣除相应天数  案情简介: 2015年张云与大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购买位于福清市某房屋,该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6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第八条 [...]

作者: |2020/10/09|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遭遇暴雨、交通管制,开发商能否顺延交房天数?-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7  已关闭评论

购房人未足额支付购房款,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受一年期限限制-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3  

改判要点:购房人仅向开发商榕树公司支付部份购房款,经开发商两次催告,余款至今未依约支付,致使榕树公司收取全部购房款之目的无法实现。依据《合同法》九十四条规定,开发商有权要求解除其与购房人签订的讼争合同,并让购房人配合办理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及预告登记手续。 案情简介: 2013年9月10日,榕树公司与张大明、黄彩彩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约定张大 [...]

案件审理过程中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法院应当如何处理?-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2  

改判要点:案件审理过程中,买受人逾期未归还贷款时间已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案情简介: 2013年,张毅与小白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仓山区某房屋。合同签订后,当日张毅支付了首付款668000元。2013年10月17日,张毅作为借款人及抵押人,小白公司作为保证人,建设银行福建分行作为贷款人,三方签订了《个人住房借 [...]

购房者向他人转账“抵偿工程款”不构成支付首付款,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1  

改判要点:购房者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曾就购买案涉商品房的具体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与开发商另行达成合意,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案外人系代开发商收取购房首付款,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案情简介: 2015年8月24日,小白公司与陈琳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某商品房,房屋于2015年9月6日办理预告登记至陈琳琳名下。小白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向陈琳琳邮寄一份律师函,要求 [...]

作者: |2020/09/27|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 , , |购房者向他人转账“抵偿工程款”不构成支付首付款,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1  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