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方因急缺资金低价售房,有权以显失公平撤销合同——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案件简介:2013年8月13日,李亮和大白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大白地产公司位于日照市某房屋,总金额452554元。李亮全额支付房款后,由于房屋未进行产权登记,李亮遂与大白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2015年11月11日,李亮与郭守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郭守发。2015年11月24日,郭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