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点评:虽未结婚但确有长期同居彩礼无需退
大家都知道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退彩礼,但其实这并非针对双方有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有长期共同生活且有生育,则可视为给付彩礼的目的已实现,实质是可以不返还彩礼的。 当然,如女方确有过错,则可以酌情返还一部份。 福州律师蔡思斌,每个工作日一篇法治随笔,坚持就是胜利! [...]
大家都知道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退彩礼,但其实这并非针对双方有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有长期共同生活且有生育,则可视为给付彩礼的目的已实现,实质是可以不返还彩礼的。 当然,如女方确有过错,则可以酌情返还一部份。 福州律师蔡思斌,每个工作日一篇法治随笔,坚持就是胜利! [...]
这是发生在辽宁沈阳的真实案例,男方在婚内挺大气的,将婚前房屋加上老婆名字。后二人感情破裂,双方分居,这下男方可能要人财两空了。 就在这时,机智的男方父母出现了,拿着男方签署的上百万欠条来起诉男女双方。原来,男方房屋是父母五年前以买卖方式过户给男方的,虽说售价上百万元但男方至今分文未付。而在男方将房产加上老婆名字的前两天,据说男方有给父母出具上百万的购房欠条。 [...]
看新闻,这是女方第二次起诉要求离婚了。而且是第一次判不离后又分居一年后才再起诉的。正常即便对方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法院也可以判决。 可惜双方不走寻常路,都不想抚养孩子。法院将其定性为严重违反婚姻家庭道德规范,这样判决不准离婚也是情有可原了,总不能将家庭问题转化为社会问题吧。 福州律师蔡思斌,每个工作日一篇法治随笔,坚持就是胜利! [...]
男方在结婚前就在外地买了一套房屋,婚后自行还贷。双方在2016年协议离婚时没有涉及到这套房产,但女方承认当时已知道有这套房屋存在。 后女方过了三年于2019年,才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还贷及对应增值。男方抗辩女方诉求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法院则认为房屋共同还贷及增值部份具有物权性质,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最终女方完胜。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法治随笔,每个工作日一篇,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