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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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还是“刑事诈骗”?谨防陷入借款骗局。

前言: “借钱不还”只是民间纠纷吗?现实生活中打着朋友、同事、亲戚之间民间借贷的旗号进行诈骗的事件时有发生,“以借为名”的诈骗行为与借款到期后无法及时偿还的民间借贷行为均以借款理由存在虚假因素而呈现出竞合形态,如何准确区分民间借贷与诈骗,从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刑事和民事对于这一问题的界限在哪里?本文谨以具体案例切入,说明法官在认定“借款不还”的性质的相关说法 [...]

作者: |2023/08/30|分类: 民间借贷|标签: , , , , , , , |“民间借贷”还是“刑事诈骗”?谨防陷入借款骗局。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原告只有汇款凭证,在起诉债务过程又转诉不当得利能否被法院认可?–广州中院改判案

前言 民间借贷案件数量每年呈平稳增长趋势,是我国民商事案件中的一大组成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实务中,碍于出借人与借款人的特殊关系,有时会没有明确的借款凭证,这无疑造成举证困难,增大败诉风险。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存在大量 [...]

作者: |2023/07/28|分类: 民间借贷|标签: , , , , , , , |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原告只有汇款凭证,在起诉债务过程又转诉不当得利能否被法院认可?–广州中院改判案已关闭评论

福州合同律师原创:帮人背债轻松可赚百万,能信不?

最近网络涌现背债中介介绍人帮忙背债,号称轻轻松松到手百万,那么背债到底是什么呢? 其实背债换个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背锅”,将企业债务转给个人,你干的坏事多了名誉不好了国家自然不会扶持你,但是你把坏事说成是别人的,你清清白白那么国家当然会扶持你,这也就是背债原理。 当企业名下有不良资产阻碍经营发展时,他们就会通过中介找到背债人,由中介帮背债人“包装”出一个公司 [...]

作者: |2023/02/10|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 , , |福州合同律师原创:帮人背债轻松可赚百万,能信不?已关闭评论

债务人自认还款对象错误,其起诉收款人不当得利能否被支持?-福州中院2022年不当得利最新裁判思路

本案事实其实很简单,但前后却能搞出四个案件出来。蔡律师相当佩服不屈不挠的原告,为律师行业创收作了相当大的贡献。福州中院法官在二审判决对不当得利的举证义务及裁判思路作了充分的阐述,颇多亮点,可供律师办理同类案件予以借鉴。 2014年9月25日,林平勇与案外人陈美丽签订《借款协议》,约定林平勇向陈美丽借款150万元,协议签订时王建国也在场。陈美丽当天银行转账13 [...]

作者: |2022/07/12|分类: 民间借贷|标签: , , , , , , , , , , |债务人自认还款对象错误,其起诉收款人不当得利能否被支持?-福州中院2022年不当得利最新裁判思路已关闭评论

如何区分恋爱期间情侣转账系赠与还是借贷?——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每到520,总会有朋友转发这样的律师提示“520,1314,9999等,数额可能会被认为具有特殊含义,属于赠予行为,分手时不能主张返还。发100,1000,10000等普通数字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借款,分手时可以主张返还。”那在司法实务中,法官是否真的是按这段话所说处理情侣之间的转账呢?真按! 对于这段话的前半段,司法实务中法官确实是按照这样方式处 [...]

作者: |2021/07/26|分类: 婚姻继承, 民间借贷|标签: , , , , , , , , , , , |如何区分恋爱期间情侣转账系赠与还是借贷?——福州律师推荐阅读已关闭评论

蔡律解读:最高院关于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1)–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1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制度解释》),自2021年1月1日施行。《担保制度解释》全文涵盖一般规定、保证合同、担保物权、非典型担保、附则等五个章节,共有七十一个条款。此次《担保制度解释》条文修改篇幅大,本文提炼第一章节部分要点进行解读,以供读者了解该新规。 《担保 [...]

开展资金融通业务应具备从业资质,否则合同无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合同纠纷04  

改判要点:大龙公司在不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却持续性地向不特定对象开展资金融通业务,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和信贷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合同无效的条件,应认定案涉合同无效。因无效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依法予以返还。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亦无效,也不受法院支持。 案情简介: 2017年6 [...]

仅凭借据、收条不能证明借款实际支付,代理人无权以此债权抵销代收售房款-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委托合同纠纷01

改判要点:代理人提供的有关委托人的《借款合同》、《借款协议书》、《借款借据》、《收条》等均只有委托人一方的署名,不符合常理。委托人虽对其真实性没有异议,但主张未收到代理人的款项,在此情况下,代理人应对实际支付69万款项的事实加以举证,代理人主张其通过财务人员付款,但双方存在大量的款项往来,其所称的两笔汇款并无金额及汇款用途相对应的账目,故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 [...]

董事与公司成立劳务合同关系,其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务合同纠纷01

改判要点:董事与公司成立劳务关系,董事的报酬事项由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案情简介:2014年10月15日,小白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朱海为公司董事。2016年10月14日,小白公司向朱海支付董事薪酬30000元。2018年3月7日,朱海向小白公司提交辞呈,小白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 [...]

未向职工送达《到岗通知书》,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依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33

改判要点:《到岗通知书》并非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的必经程序,也非《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依法可以单方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简介:2017年3月16日尤凤和小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于公司从事卫生保洁工作。后续签一份合同,约定包括员工必须遵守员工手册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二天以上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2018年9月8日起,尤凤连续4 [...]

作者: |2020/11/25|分类: 公司法务|标签: , , , , , , , , , , , , , , , , , |未向职工送达《到岗通知书》,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依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33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