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当事人虽拥有外国国籍,如未定居国外则中国国籍并不当然丧失——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这是一个刑事申诉案件中双重国籍的争议。大意是申诉人认为其丈夫具有外国国籍,则中国国籍已经自动丧失,在对其定罪时应考虑外国身份,不宜以中国国籍身份认定罪名。 对此,新疆高院作出了自己的回复: 关于许某平是否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的问题,我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据此,是否“丧 [...]
黄金自古备受国人青睐,多数人相信投资黄金风险系数较低,投资黄金热度持续升温。与此同时,国内也频频出现不法分子假借黄金交易模式非法集资的“黄金骗局”,导致投资者资金无法追回,损失惨重。 当前市场上主要有如下黄金交易模式: 1.售后回租模式:投资人与黄金销售公司签订购买协议或者直接签署租赁协议,协议约定投资人在不取走对应黄金的前提下,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给予投资人固 [...]
《刑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见,法律并不禁止性行为,而是禁止强迫行为。作为谦谦君子,多数情况下不会落坑,但江湖险恶提防别有用心之人的“套路”也不可或缺。 网络上就曾出现各种套路脚本,乍看犹如女性针对男性的“恐怖袭击”,防不胜防。诸如女性喝点酒装迷糊, [...]
15岁翩翩少年张某,原本应在学校无忧无虑刻苦学习,不料年少无知,一时兴起与小女友(13周岁)在出租屋内偷尝禁果。女方父母得知后径直报案。很快,张某就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刑事拘留,并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张某父母获知张某被刑拘后紧张万分,被害人未满13周岁,依法属幼女。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
现实生活中业主因商品房交易而引发的聚集维权事件时有发生。例如业主身穿统一服饰、手持喇叭在开发商售楼部、政府机关“喊话”,甚者围堵开发商经营场所或工作人员,造成大量人员聚集等。该方式看似声势浩大,却存在巨大法律风险,不乏有积极参与者、组织者被刑事追责。平心而论,业主维权一般情有可原,即便稍有过激亦不应与刑事犯罪相关联。但法律亦有其尊严,如若越线的被追究刑责亦不 [...]
裁判要点:综合考虑本案毒品大麻烟数量且绝大多数涉案毒品大麻烟没有查获实物,蔡文富被抓获后能够完整、稳定供述,对本案的认定具有较大价值,对其可以从宽处罚,原判判处其无期徒刑,量刑过重。 案情简介: 2016年3月,被告人蔡文富、马启伟(另案处理)通过“胖子”(外号,维吾尔族,身份不详)介绍与马力克(已判刑)在吉林省长春市见面,商议以1500元 [...]
“被打了,是否要还手”话题因涉及公众朴素正义的价值观和正当防卫的认定一直是社会热点。有人说要还手,有人说不能还,社会各届对此议论纷纷。为此,笔者专门写过有关正当防卫的文章(标题:“别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这是正当防卫吧?!-别想得太天真!”)。 为了回应社会关切,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发布关于《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
这是一起2018年发生在宁德古田县的刑事案件。张小明被黄某砍伤后,反击行凶者黄某致其轻伤。一审法院虽然认定受害人黄某有过错,甚至同期另案判决黄某构成寻衅滋事罪,但最终仍判决张小明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在一般人看来真是难以理解。还好,经上诉,宁德市检察院甚至也出具书面意见认为张小明无罪,宁德中院最终认定张小明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案情简 [...]
近日,因故意在竞争对手的APP上散布有害违规信息,“设局”进行恶意举报,导致UKI公司APP被下架处理三个月,造成UKI公司增长几近停滞、业务严重被危害,Soul运营合伙人李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被上海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一、何种情形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立案追诉标准又是多少呢? 1、《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 [...]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止2020年2月1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在网上共发布两份涉及毒品的死刑改判判决书,其中一个案件是由笔者本人办理,另一份就是下面这份判决,由于数量较少,每一份判决都值得仔细研读,现笔者将针对其改判原因进行评析。 案号:(2019)闽刑终6号 原公诉机关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林美龙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