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蔡思斌提示:公有房屋依法不属于征收对象
福州律师蔡思斌提示:公有房屋依法不属于征收对象 作者:张坤世 唐菁菁,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常有政府需要使用登记在国有资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或是登记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名下的公房。由于该类公房都有承租人在居住,征收中如何处理,实践中有不同做法: 一种做法是,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通过征收补偿方式取得。其主要理由为:法律未 [...]
福州律师蔡思斌提示:公有房屋依法不属于征收对象 作者:张坤世 唐菁菁,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常有政府需要使用登记在国有资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或是登记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名下的公房。由于该类公房都有承租人在居住,征收中如何处理,实践中有不同做法: 一种做法是,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通过征收补偿方式取得。其主要理由为:法律未 [...]
房屋买卖实务分享:购房却因卖方债务致房产被查封,法院判决合同有效||福州房产律师 本报讯 (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 刘 宁 朱燕萍)买方购买尚未取得产权的商品房后,房产因卖方的债务被申请强制执行。买方得知后及时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却被驳回,为此提起诉讼。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这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法院支持了买方,判决不得执行讼争房产 [...]
房屋买卖遇“毁约”咋维权||房产律师福州房屋律师推荐 来源:人法院报;作者:顾建兵 刘昌海 徐振宇 卖家迟迟不迁走户口,买了学区房因无法落户导致孩子上学成了泡影;卖家以夫妻间未就卖房达成一致为由毁约,宁可赔偿双倍定金也不愿履行合同;开发商所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买房人屡次反映无果……每个“毁约”背后,都有太多貌似合理的“借口”,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该如何解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恶意串通与居住权保护的法律适用 ||福州二手房屋买卖律师推荐 ——天津二中院判决陈璐璐诉周学兰、周文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福州律师资深福州二手房屋买卖律师推荐案例 裁判要旨 亲属之间对明知有其他亲属居住而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没有按约定一次性交付全款,不受第三方监管等,并不当然构成恶意串通买卖,并不当然侵害居住人的 [...]
村委会在明知某村民非本村村民,而对其冒用本村村民名义申请批准建设房屋予以核准,是否涉嫌恶意串通而导致案涉房屋相关协议无效?福州中院的一个案例给我们做出了解释。 2001年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楼下村村委会开发第二期农民新村,非本村村民的黄道四借用方翔的身份证申请建设许可证80㎡用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楼下村经济合作社分别于2001年11月8日、2001年12月2 [...]
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分配||福州房产租赁律师蔡思斌推荐 (作者:李双庆;单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合同签订后,当事方应主动按约履行义务。然而文本难以穷尽所有事项,现实生活纷繁复杂,当事人还应结合合同性质、目的、交易习惯和履行中的实际情况,本着互利互惠原则,随时调整自己的合同义务。客观上,无论权利义务多么明确都难以确保合同目的实现。即使是口头合同,只 [...]
卖房不想被中介卖,必须先了解这六件事!||福州房产律师提示 文 | 杨文战律师;来源 | 杨文战律师的法律博客(首发于实用法律知识公众号) | 福州律师网专业房产买卖律师推荐 提到中介,有些人恨恨地说该全部取消,但中介确实给交易提供了方便,这是事实。同时,有一些不负责任的中介也会给业主带来麻烦,这也是事实。怎么办呢?律师提醒业主,找中介卖房时有几件事儿需要特 [...]
最高院民一庭: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意见汇总(2017最新整理)||福州房屋买卖律师蔡思斌强烈推荐 本意见汇总摘录自《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34辑-总第66辑)中署名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有关房地产纠纷案件的意见,以方便广大同仁及房地产相关从业人员参考。 1、小区一层业主拆墙改门、搭建台阶是否构成侵权 按照法律和双方合同中对住宅共有部分和自用部分的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