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评析:离婚夫妻互相放弃探望权与抚养费,事后反悔又以孩子名义主张抚养费,能得到支持吗?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拟定离婚协议时,孩子的探望权与抚养费问题往往困扰着大部分父母。有些父母为了彻底划清界限,或争取孩子抚养权,甚至会约定互免探望权和抚养费,认为这样就可以一劳永逸、再无牵扯。然而涉及金钱的协议通常是变数是最多的,正如本案女方,在签署所谓互免条款后不到半年就反悔了。 该案中,男女双方离婚四年后因探望权问题产生纠纷闹至法院。最后经法院调解:男方 [...]
感情关系结束后,一方提出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并不少见。最近就有咨询者来问,和男朋友分手后,对方想给她一笔钱作为补偿,数目不小,整整100万。要想避免日后再产生纠纷,这笔钱怎么拿才比较稳妥,是签个精神损害赔偿协议,还是简单打个欠条就行了? 若选择以欠条形式约定补偿,一旦发生争议,实务中法院通常倾向于认定该款项是情感补偿转化的虚假借贷。通常认为分手费属于自然债务范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对于宅地基上房屋的归属,司法实践中很大一部分法院观点认为依据产权登记认定权属即可。即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为谁,宅基地上房屋就根据地随房走之原则归谁所有。 本案法院并没有完全依据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进行权属认定,而是对翻建部分进行了区分。认定对翻建部分有共同出资的子女亦享有相应部分的所有权,而对于未翻建部分的附属物及装修等则仍认定归属宅基地使用 [...]
在当下信息时代,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使用日益广泛。其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录音、录像、电子邮件、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等。电子数据具有易复制、易传输、易存储的特点,但也正因如此,证据载体与证据信息存在形式常相分离。原始载体一旦丢失、损坏,当事人往往仅能提供复制件。此时,该复制件还有用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以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年轻人初入社会时往往囊中羞涩,父母为托举孩子改善生活,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是常有之事。受传统观念影响,双方通常不会以书面形式明确这笔款项的性质。然而,一旦双方产生纠纷,该出资究竟属于赠与还是借贷,往往会成为争议焦点。 司法实践中,对于父母出资购房的款项定性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父母为子女出资发生在婚后的构成对子女夫妻二人的赠与。如( [...]
蔡律师听说过这么一个案例。有一家公司,我们称之为大黑公司。该公司已负债近四百万,其股东觉得自己当初入股资本有全额投入,现在公司帐上连十块钱都凑不上,所谓资产也只有一台破电脑及一些办公家具了。那干脆申请破产了事,以方便股东干净脱身。 有大黑公司全力配合,案件也很快进入到破产程序,法院委托的破产管理人一看公司啥也没有,也谈不上什么按比例偿债,最好就是早早开完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