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一段婚姻两次登记结婚,离了一次还得再离第二次吗?
张女士与丈夫林某早年在福建省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后双方因急需结婚证明,又在男方林某户籍地辽宁再次办理结婚登记。后感情生变,双方在辽宁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双方以为婚姻关系就此解除,双方再无牵连。事情表面上确实是这样,男方林某后续在辽宁又顺利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张女士却碰到麻烦了。近期张女士在福建想再办理婚姻登记时,民政部门却告知系统内张女士与林某存在两次婚 [...]
近日,摩洛哥球星阿什拉夫·哈基米在离婚案中的财产操作,让很多人看得一愣。妻子在法庭上要求分共同财产,却发现他名下几乎空空如也,房子、工资乃至日常开销,都由他母亲控制,甚至最后还分走了妻子名下的部分存款。 很多网友认为,这算不算转移财产?其实不然,哈基米的做法,是将大部分收入留存在母亲控制的公司里,自己只领少量工资,从法律形式上切断了个人与主要财产的直接联系。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实践中,不少家庭会因购房资格限制、手续办理便利等现实因素,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却并未形成明确的赠与合意。不动产登记虽具有物权公示效力,但在家庭内部关系中,登记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房屋所有权归子女个人所有,也不直接等同于赠与或所有权的转移。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 [...]
昨晚,蔡律师接到一通陌生电话。对方情绪略显激动,称我们婚姻家事网站上的一篇文章侵害了他的权益。 起初蔡律师有点一头雾水,我们网站内容一向注重合规,来源均为公开案例或原创评析,怎么会侵权呢?进一步沟通才明白,问题出在一篇转载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上。文中未对当事人姓名做匿名处理,这位当事人认为,该文导致其个人信息被公开传播,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出于对当事人感受的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当父母未完全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的赡养责任是否能相应减免?对此,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该义务基于身份关系产生,不以父母是否曾充分履行抚养义务为前提。父母若因客观条件所限或历史原因未能亲自抚养,也不能成为子女减免赡养责任的正当理由。 最高院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中阐明:“子女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