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房产律师锐评:情侣共同购房登记为共同共有,如未结婚仍以按份共有分割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不动产以登记为取得物权的生效要件,具有对外公示效果,因此在涉及第三人利益时,对于物权的认定应当以登记为准。而在内部关系上,由于不少当事人在进行产权登记时并不清楚知晓登记为按份共同或共同共有的法律意义,因此不宜将产权登记方式作为认定房屋权属的唯一依据,而是应当结合出资来源和当事人出资时的真实意思表示综合进行判断。 具体到本案中,男女双方系为缔结婚姻关系而共同出资购房,若双方最终 [...]
福州房产律师原创:拆迁协议增加孙子名字是家庭内部分配或赠与,爷爷能否撤销?
福州律师、福州房产律师、福州合同律师普法专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并不复杂,但亦有值得学习之处。作为不动产性质的赠与,即便签署拆迁安置协议,后续亦办理了相应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登记,但仍视为赠与标的没有转移,赠与人仍有权行使撤销。 案件情况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上海王老先生老宅拆迁,当时安置人口是王老先生夫妇及父亲、儿子,后为家业传承及节约税费需要,王老先生作主加上了孙子王某的名字。不想,后 [...]
福州房产律师原创:离婚协议约定贷款由房屋归属方承担,另一方提前偿还贷款构成违约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夫妻双方离婚分割房产时,对于仍有贷款房屋通常会约定由房屋归属方承担贷款。但若贷款登记于非房屋归属方名下时,双方本意应该是由另一方按期代偿的。但非房屋归属方为避免信用风险或自己有购房贷款需要,则有可能会直接选择全额清偿贷款再追偿,这时双方就会产生争议。本案法官观点比较明确,如果一方直接全额清偿贷款的,在离婚协议无明确约定的前提下,将无法全额向对方追偿,而是只能追偿已到期部分。裁 [...]
福州婚姻律师原创:民法典颁布前遗嘱设定居住权能否生效,能否主张登记权?-北京一中院22年判决案例
福州律师、福州婚姻律师、福州继承律师普法专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本案为二审改判判决,当事人主张对讼争房屋享有居住权是在上诉时才提出,但相关当事人同意在二审予以审理,故二审法院在二审中直接对居住权事宜进行判决。二审判决对当事人是否享有居住权、居住权的特点、居住权在《民法典》颁布之后如何衔接、部份共有权人能否设置等居住权作了非常详细的辨析说理,非常值得法律人学习及借鉴,故强烈推荐之。 案件基本事实: [...]
福州房产律师原创:执行异议中拆迁安置房交付时间能否以交付拆迁资料日期为准?
福州律师、福州房产律师、福州律师事务所普法专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买卖拆迁安置房风险很大,风险主要在于出售人可能身背巨额债务,在进入诉讼或执行阶段后有被法院冻结及执行可能。当然,如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