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股东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应否支持|法官札记 153||福州公司法务律师推荐

公司注销,股东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应否支持|法官札记 153||福州公司法务律师推荐   作者:张俊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来源:审判研究 基本案情 韩某诉李某、盈达公司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李某、盈达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韩某各项赔偿款433848.3元,盈达公司对该款项负连带赔偿责任。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