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房产原登记在夫妻名下,后变更登记为一人,应视为赠与——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案情简介: 再婚夫妻洪某2与张某1于1994年结婚。2012年12月4日丈夫经核准登记为系争房屋(应为婚前财产)的产权人,同月18日丈夫以夫妻共同财产加入配偶名字为由,将房屋人产权人名字加上妻子并获准,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2018年8月22日,夫妻共同向登记部门申请将系争房屋权利人减去丈夫名字。同日,登记部门对洪某2制作了询问笔录,后系争房屋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