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民一庭: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规则||福州离婚律师蔡思斌推荐

最高院民一庭: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规则||福州离婚律师蔡思斌推荐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67辑,本文转自“家事法苑” 执笔人最高院民一庭吴晓芳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在审理同居关系纠纷时,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