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房屋律师原创:被房屋原业主的债权人起诉,借名所购房产在过户五年后仍被撤销!惨! –厦门中院2022年房屋改判案例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实际购房人挺惨的,二审法院不管三七二十一,认为当事人各方都认可名义购房人并不是真实的购房人,所以直接依据《民法总则》规定中“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直接认定本案存量房买卖合同无效,感觉过于粗暴武断!但表面上又似乎找不出错了,这种解释似乎当然可以的。但对于房屋实际买受人就惨了,她在案件中花了大量的精力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