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依法定程序减资股东应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福州律师蔡思斌推荐 ——北京二中院判决盛通公司诉河北联合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案

公司未依法定程序减资股东应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福州律师蔡思斌推荐 ——北京二中院判决盛通公司诉河北联合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公司作出减资决议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减资事宜,以确保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未履行上述法定义务的,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在减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