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蔡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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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房屋律师点评:签订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条款—出租人视角

房屋租赁合同在社会中广泛存在,不少人对于房屋租赁合同都是直接套用网上下载的模板或是使用中介的模板。关于租金支付方式、押金没收方式等,此类模板合同用于自然人之间的小额房屋租赁合同基本不会有太大问题。但这些模板合同往往并不全面,对于租金较高的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此类模板合同就可能会出现较大问题。故本文蔡律师以出租人视角,简要阐述一些签订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 [...]

福州房产律师原创:“每年按已付房款的0.1%计算逾期办证违约金”属格式合同,依法无效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已付房款的0.1%计算逾期办证违约金”那意味着购房者150万元买来房产,开发商每年只需要支付1500元违约金。该金额甚至低于存款利率标准,如此低的违约金标准,开发商自然不会在意,无法起到促使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作用。事实上,此类条款正是开发商为了自身利益特地将违约金金额约定如此之低。 基于上述理由,一审法院直接依据公平原则作出裁判调高 [...]

作者: |2023/10/23|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 |福州房产律师原创:“每年按已付房款的0.1%计算逾期办证违约金”属格式合同,依法无效已关闭评论

福州律师评析:付款方、收款方、开票方不一致,企业这样代付款、代收款合法吗?

第三方代收款、第三方代付款广泛存在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出现此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1、收款方与第三方存在关联关系,如第三方是收款方的母公司、分公司。2、收款方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3、收款方存在不法目的例如逃避法院执行。那么企业如此操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一、在民法层面,《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五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债务人可以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

作者: |2023/10/20|分类: 律师风采|标签: , , , , , , , , , , , , |福州律师评析:付款方、收款方、开票方不一致,企业这样代付款、代收款合法吗?已关闭评论

福州离婚律师评析:香港居民被中介骗了“假结婚”,“网上代办”能够远程离婚吗?涉港婚姻请找专业离婚律师

与香港人登记结婚是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一条途径,正因如此,香港及内地均有不少从事此项灰色业务的中介。不少内地人士为取得香港身份也会选择支付服务费,让中介机构协助其与香港人登记结婚。 除主动收取费用同意配合中介机构与内地居民登记结婚的香港人外,还有部分很大一部分是涉世未深的香港年轻女生,她们大都是被中介机构以兼职担任婚姻公证人(类似伴娘)为由骗至内地,然后声 [...]

作者: |2023/10/18|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 , , , , , , |福州离婚律师评析:香港居民被中介骗了“假结婚”,“网上代办”能够远程离婚吗?涉港婚姻请找专业离婚律师已关闭评论

福州婚姻律师评析: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对方名下,款项性质如何认定?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婚前父母出资购房大都登记于子女名下或登记双方名下,单独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案例实践中相对较小。本案一审法院观点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并未将房屋登记作为认定赠与一方或双方的依据,因此认定不论房屋登记在谁名下,只要父母没有明确是赠与双方即应当认为是对子女的赠与。二审法 [...]

福州家事律师评析: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针对婚前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这一问题,司法解释已作出明确规定即《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原《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如作为普通当事人,从文字上直接理解,肯定认定只要婚前对子女购房出资,即便产权作在双方名下,也应该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个 [...]

福州房屋律师评析:合同签订后学位被卖家占用,买家能否解除购房合同并主张双倍定金?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对于购房者而言,购房不仅是为了居住,有时也是为了子女教育,因此学位是否被占用直接影响房屋价值。如果合同并未对学位进行约定,买方直接以学位被占用要求解除合同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本案合同虽未就学位问题进行约定,但卖方是在合同签订后方才占用学位。在合同签订后,学位应由买方进行支配使用,卖方私自占用学位直接影响房屋价值,显然已构成违约,应当认为 [...]

作者: |2023/10/11|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 , , , , , , , , |福州房屋律师评析:合同签订后学位被卖家占用,买家能否解除购房合同并主张双倍定金?已关闭评论

福州离婚律师原创:婚内夫妻约定将共有房屋给女儿至成年再过户,离婚时可否要求重新分割?

前言 近日,苏州昆山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离婚带来的纠纷,夫妻二人在婚内约定将共同共有的房屋送给女儿,后由于双方离婚男方又要把房子卖掉分割,该约定到底属于可撤销的赠与还是属于不能反悔的约定呢? 案件事实 1、2012年张男和陈女经人介绍认识,于2013年登记结婚,且在年底生下一个女儿;2、婚后几年双方逐渐因为生活琐碎及性格问题发生争吵,但这并不影响二人对女儿的疼爱 [...]

福州律师评析:未全程录像的律师见证遗嘱被认定无效,律所赔偿近50万,这是为何?

案件事实 1、杨贵和许新翠系夫妻关系,两人育有两子,即杨大和杨二。2014年11月17日杨贵死亡,其所有遗产银行存款均由许新翠继承。2、许新翠于2019年9月9日死亡,2018年3月1日,许新翠在赵律师和高律师、见证人马某和张某的见证下,在山东大威律师事务所立下遗嘱一份,该遗嘱以及相关的谈话笔录由赵律师和高律师制作打印,签名亦系打印,由许新翠按手印,见证人马 [...]

作者: |2023/09/27|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 , |福州律师评析:未全程录像的律师见证遗嘱被认定无效,律所赔偿近50万,这是为何?已关闭评论

订立共同遗嘱后一方死亡,另一方反悔新立遗嘱,遗产如何继承?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夫妻双方在共同遗嘱中约定任何一方先去世的,财产由后去世一方继承,待夫妻双方均去世后由双方的子女继承,这种模式也被称为“柏林式遗嘱”,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共同遗嘱类型。对于此类遗嘱在一方过世后还能否被撤销,司法实践中主要分为两种观点,即本案的一二审法院观点。一审法院的观点认为遗嘱人在共同订立遗嘱后即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再撤销,而二审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