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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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应优先于税费优先受偿权-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执行异议之诉02

改判要点:建设工程合同中,无论税费是否发生在发包方享有优先受偿权之前,依据私法债权优先于公法债权的立法原则,均可认定在无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应优先于税费优先受偿权。 案情简介: 2013年4月15日,A集团与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签订后,B公司完成了部分施工任务,因A集团未能按约付款,B公司遂起诉至法院。工行xx支行、C公 [...]

作者: |2020/08/04|分类: 民事案例库|标签: , , , , , , , , , , , , , , , , |无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应优先于税费优先受偿权-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执行异议之诉02已关闭评论

重磅推荐:已婚者赠与第三者财产能否当然追回之裁判规则最全解析

已婚者赠与婚外情对象财产违反公序良俗在法律上无可争议。通常想追回财物一方会以违反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赠与行为无效,那是否能够当然追回向第三者赠与的财物呢? 一、基于“不法原因给付不得请求返还”的民法基本原理,赠与者反悔请求第三者返还财物不予支持 江苏省高院人民法院观点《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第10条“有配偶者赠与或者约定赠与第三者财物,赠与后反悔 [...]

团队陈小丹律师入选福建省第四期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库

为加强青年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全省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库管理工作,2020年7月29日经省律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福建省律师协会公布入选福建省第四期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库人员名单。蔡思斌律师团队陈小丹律师光荣入选福建省第四期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库! 陈小丹律师 职务: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13501201511893049 专业方向:婚姻家 [...]

作者: |2020/07/30|分类: 团队动态, 律师风采|标签: , , , , , , , , , , |团队陈小丹律师入选福建省第四期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库已关闭评论

男方于彩礼之外给付女方的装修款项不属于单纯赠与,应为附条件赠与-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婚约财产纠纷01  

改判要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有给付彩礼之外的其他财产赠与关系的,可依据财产具体用途推断其性质。若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财产。 案情简介: 苏德锋与黄琳经人介绍认识后于2017年10月5日订婚,当日苏德锋向黄琳交付聘金138,000元。2017年10月21日双方按照民间习俗举办婚礼。2017年10月8日至28日,苏德锋分 [...]

作者: |2020/07/30|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 , , , , , , , , , , |男方于彩礼之外给付女方的装修款项不属于单纯赠与,应为附条件赠与-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婚约财产纠纷01  已关闭评论

离婚协议约定到底有多重要,一经签署再难反悔!–福州离婚律师重磅推荐

离婚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另一种则是双方通过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而在协议离婚时,则必须签署离婚协议书,对子女、财产等达成一致,并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方能成功离婚。而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将会由民政部门备案一份。而且,民政部门为了方便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都会有空白离婚协议书,供当事人自行填写。大多数都认为,离婚协议书大概意思签署下 [...]

借款人转贷牟利,利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即构成“高利”,借款合同无效–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近年来,部分人以牟利为目的或以民间放贷为职业,从银行套取贷款后,未用于合法经营,扰乱了国家对资金投向、利率宏观管控等政策导向、扰乱国家金融秩序。针对这一问题,2015年最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在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 [...]

出借款部分为银行汇款、部分使用现金,如何认定出借款数额?-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7  

改判要点:虽然此前出借人均以银行转账方式完成出借,但其能够就现金支付的原因、资金来源、交付方式、交付地点等内容出合理说明,且款项数额较小具备现金交付的现实可能,应当认定现金出借系真实 案情简介: 2015年10月26日,王小明向李大虎出具借条一份,主要内容为:“借条兹向李大虎借人民币伍万元正,用于生意周转,月息2%借款人:王小明2015年10月26日”,次日 [...]

债权被认定为单位法定代表人犯罪的非法所得,能否要求单位返还?–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6  

改判要点:刑事判决仅排除了债权人作为刑事案件“被害人”主张民事权利的可能,债权人仍有权利就未经退赔的损失向其他负有民事责任的主体提起民事诉讼。案涉收款收据均有公司盖章,内容上明确为借款,故民间借贷关系成立。  案情简介: 2004年5月至2005年12月间,福力公司共向黄松出具收款收据六张,共写明借款889000元,由出纳“小云”签字并加盖有单位公章,其中四 [...]

作者: |2020/07/21|分类: 民间借贷|标签: , , , , , , , , , , , , , |债权被认定为单位法定代表人犯罪的非法所得,能否要求单位返还?–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6  已关闭评论

前期借款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超过年利率24%部分不予支持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5  

改判要点: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出年利率24%部分的,不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案情简介: 2006年4月18日与2008年8月19日,魏华分别向林仁转账30万元与60万元,共计90万元。2011年8月19日和2011年9月20日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评析-民间借贷纠纷24

改判要点:为证明借款双方于借款之前存在或不存在其他经济往来,提出该观点的一方应负举证义务。  案情简介: 周强于2014年7月18日银行转账10万元至念云的账户。后念云将该笔款项转入其夫薛明账户。念云主张此笔款项为薛明之姐林美琳所借,其仅是代为转交借款,且诉争10万元本金中已有1.5万元为林美琳丈夫邹木代为偿还。周强辩称其收到的1.5万元系双方其他经济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