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绑定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定性 ——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判决陈嘉莹盗窃案||福州刑事律师推荐
利用微信绑定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定性 ——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判决陈嘉莹盗窃案||福州刑事律师推荐 裁判要旨 窃取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己的微信平台上予以绑定,进而处分卡内资金,属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案情】 被告人陈嘉莹于2016年7月5日至7月9日期间,与被害人金思懿一起乘坐“海洋量子号”游轮至日本游玩。期间被告人陈嘉莹在被害人金思懿 [...]
利用微信绑定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定性 ——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判决陈嘉莹盗窃案||福州刑事律师推荐 裁判要旨 窃取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己的微信平台上予以绑定,进而处分卡内资金,属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案情】 被告人陈嘉莹于2016年7月5日至7月9日期间,与被害人金思懿一起乘坐“海洋量子号”游轮至日本游玩。期间被告人陈嘉莹在被害人金思懿 [...]
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理以公司名义借款的行为 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福州公司法务律师推荐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彭伟平 【案情】 张某系某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理、股东之一,2016年1月,张某以公司名义向何某、李某等人借款100万元,月利1.5%,借期6个月,借据写明借款人为该公司,但仅有张某签字而未加盖该公司公章,该100万元于同日转入张某个人账户。借期届 [...]
购房发票能否单独作为付清房款的凭证||福州商品房房屋买卖律师推荐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余 【案情】黄某意欲购买浩景公司开发的现房一套,缴纳定金1万元。隔日,黄某付款到浩景公司处付清余款。黄某通过银行刷卡时,该公司财务人员误将应收取的19万元输作1.9万元并未发现,同日向黄某开具全额购房发票,并于次日交付房屋。之后原告浩景公司发现未足额收取房款 [...]
老人过世名下房屋被卖 法院认定合同不能成立||福州房屋继承律师推荐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湘羽 王梓茜 王先生的弟弟以已故父亲名义与买家朱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出售老人名下一处房屋。王先生认为父亲的房屋是在其去世后被售出的,遂将买家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涉案合同无效。一审法院认为诉争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
被征收人不配合 室内装修之价值评估的处理 ||福州房屋拆迁律师 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张坤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5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2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