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思斌律师,拥有二十年的执业实战经验,系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房地产律师网首席律师,知名福州房产律师,对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及中介纠纷、房屋继承、赠与、房屋分割、拆迁房屋争议、相邻权等房屋各类纠纷案件,有着独到的研究及丰富的办案经验,精通各项房产法律实务,同时也提供房产交易陪购、房屋买卖合同制作、二手房款监管、纠纷交涉等多项法律服务。 蔡律师充分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专注于审判大数据研究,开设《福州房地产审判观察》专栏,已收集福州地区近年海量的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及中介、房屋继承、赠与等涉房屋争议判决书,并对该数千份判决书分门别类、区分专题,不断展开实务研究、深入分析,对相关法院关于上述案件的审判规律、裁判规则等有较深入的掌握,大幅提升了蔡律师团队办理房产案件的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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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拆迁安置房产权2021年登记新政解读——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城区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和安置房产权登记行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于2021年11月5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和安置房产权登记相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虽然只有五条,但却对实践有着重大影响,现针对条文内容进行逐一解读。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时,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已故的,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引导继承人及时办理继承公 [...]

虽在公房核定征迁人口内,但长期对安置房产权登记无异议,应视为认可产权归登记人所有-上海一中院2021年案例

案情简介:包某7育有子女包某4、包某1、包某2、包某5、包某6五人。郑某系包某5之女,包某3系包某2之子。包某7于2017年12月死亡,其配偶于1966年死亡。2003年,包某7就其承租公有住房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该次拆迁核定的安置人口为包某7、包某1、包某2、包某3、郑某五人。后根据该协议于2004年10月取得系争房屋并登记在包某7名下。 系争房屋由包某7与包某2家庭共同居住。 2 [...]

上海一中院:房产原登记在夫妻名下,后变更登记为一人,应视为赠与——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案情简介: 再婚夫妻洪某2与张某1于1994年结婚。2012年12月4日丈夫经核准登记为系争房屋(应为婚前财产)的产权人,同月18日丈夫以夫妻共同财产加入配偶名字为由,将房屋人产权人名字加上妻子并获准,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2018年8月22日,夫妻共同向登记部门申请将系争房屋权利人减去丈夫名字。同日,登记部门对洪某2制作了询问笔录,后系争房屋名字变更至妻子一人名下。丈夫去世后,前妻所 [...]

五保户过世,村委会未及时主张权利痛失一套房——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案情简介:黄钟俤原系福州晋安区战某村五保户村民。2001年5月1日,黄钟俤立下一份遗嘱称:由于其本人早年丧夫失子,操劳过度致双目失明,生活无法自理,几十年来由娘家侄儿黄某1照顾其生活起居,并承担一切费用,故在其去世后愿将坐落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战某村下柳3号院内属其所有的私有房产包括公有的大小厅堂、廊、天井等属其应得的部分一并归黄某1继承。2003年8月27日,黄钟俤去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其丧葬事 [...]

拆迁房屋面积《协议书》未经全体继承人签字确认,能否生效?——福州中院2021年继承改判案例

案情简介: 唐大、唐二两兄弟(均已逝)于1961年自建一间二层、总面积为76.84平方米木屋。后该房屋被拆迁,补偿二套90平方米房屋及相应补偿款,相应被拆迁人仍为唐大唐二兄弟。其间,拆迁单位存档一份《协议书》,内容为内容如下:福州市台江区苍霞存仁二道11号现要拆迁。唐大、唐二两兄弟在1961年火灾后建有一间二层木屋,总面积为76.84平方米。两兄弟现已去世,其子女共同确认:唐大30.08平方米,唐 [...]

恋爱期间一方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分手后出资方能否要回房屋?——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恋爱期间,出于对另一方的爱恋以及对双方感情的信任,经济较为优渥的一方有时会单方出资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双方最终走入婚姻殿堂,自是不会发生纠纷。但如果双方最终感情不合分手,出资方往往不愿意轻易放弃房屋份额会想要回房屋份额。那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否会支持出资方的请求呢?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存在分歧,有些法院认为应当尊重物权登记认定房屋归双方所有,有些法院则认为赠与房屋属于以结婚为条件的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