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被执行人财产不足?可针对其配偶的公积金提起代位析产诉讼!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中,因被执行人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通过法律程序确认了被执行人在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财产份额。一、二审法院均明确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相应份额,该部分权益可用于清偿其个人债务。 该案件提醒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时,除常规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外,应重点调查其配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中,因被执行人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通过法律程序确认了被执行人在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财产份额。一、二审法院均明确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相应份额,该部分权益可用于清偿其个人债务。 该案件提醒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时,除常规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外,应重点调查其配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当前网络借贷无处不在,各类软件不论是支付、社交、视频,甚至是外卖APP都提供了所谓月付、分期、备用金等网贷业务。然而,这些通过互联网跨省放贷的小额贷款公司,即便在用户逾期后取得仲裁裁决,也未必能获得法院的强制执行支持。 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主要在注册地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查后方可放宽至省级范围。本 [...]
福州律师蔡思斌律师观点: 在前篇文章《借贷纠纷中的“复利”是否受法律保护?》中,我们讨论了借贷关系下,借贷双方可自行约定利息,包括复利也是被法律所允许的,但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利率范围。 若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保护的利率范围,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0条禁止的高利贷行为。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即便已自愿支付,也可依据不当得利起诉返还 [...]
在借贷中,当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需要续借时,双方常常约定在原有本金的利息基础上,再次计算新的利息,从而形成“复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利滚利”。 很多人通常会因联想到高利贷,而将复利也归于违法行为,其实不然。司法实践中对其采取有限认可的态度,具体限制因借贷类型而异。 一、民间借贷 若出借人主体为自然人或无放贷资质的非金融企业,则属于民间借贷。 1、法律依据 在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法院观点其实很清晰,执行法官任务是落实判决书上已经写清楚的内容,而不能去认定这笔债的性质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这涉及到执行权行使的一般原则,即“法无授权即禁止”。执行权属于公权,对于公权而言,只要法律没有授权就是被禁止的,它的权力边界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 本案申请执行人请求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超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新增了债务加入制度,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虽然法条并没有明确规定债务加入必须以书面形式,但加入形式至少应当意思表示明确。具体到本案中,第三人仅口头表示“俺慢慢地还”,既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也没有明确还款金额,结合该承诺是在债权人电话催促 [...]
前文《父母有案底会影响子女考公或者前途么?“一人犯罪影响三代”到底有没有那么可怕?》我们讨论了父母有案底对于子女的影响。那么如果父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子女有什么限制? 一、影响子女读书吗? 父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普通高校的报考是没有影响的。但一种情况例外,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读所谓的“贵族学校”。《最高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