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评析:父亲擅自把离婚协议赠与儿子的房子卖了,儿子起诉未成功,只因少了母亲的帮忙!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离婚协议赠与子女财产能否撤销的问题,《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已经明确规定不得任意撤销。但本条规定并未赋予子女请求权。此类条款本质上是第三人利益合同,适用的是《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 [...]
福州律师评析:母亲送老二家一套房,条件为照顾饮食起居,后老二需搬离,母亲提出要孙子辞职照顾,无果后母亲起诉撤销赠与,这时法院会怎么判?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内部纠纷很难说哪方就占全理了。杨老太送给老二家一套房,条件就是要老二家照顾其饮食起居,这要求其实挺合理。但从老二角度考虑,其在自身患癌的情况下,仍然努力尽到了赡养义务。因为要照顾孙女,提出让杨老太一起搬家继续照顾的说法其实也不算过分。而站在杨老太立场,其已经八十多岁高龄,自然是一动不如一静,希望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更稳定,而自己已经给了二儿子一家一套房作为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