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为子女家庭购买车辆,该款项属赠与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福州家事律师原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常见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家庭购置车辆,车辆登记在出资一方子女名下。婚姻美满则天下太平。但双方感情不好要离婚时,则双方对该款项性质就会产生争议。车辆属贬值性资产,离婚时出资方子女往往会要求该出资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承担。如若对方否认,出于诉讼技巧的需要,出资一方父母则会另案起诉男女双方,要求购车款项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 对此问题, [...]
案情简介: 1996年6月,林强取得讼争房屋《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998年9月2,林强儿子林小亮与杨芳登记结婚,共同居住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3层旧房屋中。 后杨芳与林小亮出资翻建旧房,加盖为现有的五层房屋。2013年8月,杨芳与林小亮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执行一案中达成《和解协议》,林强作为林小亮的担保人也在协议中签字,并同意将讼争房屋的权属变更过户 [...]
案情简介:天富公司和上投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天富公司向上投公司借款4127.5万元,并约定由公司大股东李天富对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借款到期,天富公司未依约还款,上投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诉讼中达成调解,确认天富公司欠上投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2902500元;李天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履行期限到期后,天富公司、李天富未按时还款,上 [...]
最近律师圈盛传这样一个案例,律师在一宗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接受当事人委托,授权为特别授权。案件庭审过程中双方有调解意愿,该律师亦在现场通过电话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就案涉商铺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可委托人最终不满调解结果,认为当时没有同意律师签署调解协议,并将律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损失。 案件具体经过:林丽芳与苏大强于2006年举行民间婚礼,后一起生活,同年生一子 [...]
接上篇,案件目前在二审还在进行中,这次只能聊聊林强写的上诉状。首先不得不夸赞这份上诉状,林强不愧为语文老师,格式排版都十分正确,上诉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部分条理清晰,逻辑分明。当然,基于不同立场,可能各方对上诉状内容都会有不同看法,完全可以理解。笔者现在评析有可能站在陈英角度阐述,读者可批判性阅读,莫尽信为真,亦不需全盘否定。 一、林强对于一审判决相当愤怒,认 [...]
一审判决书送达后,林强不服向福州中院提起上诉,理由是“一审法官未到现场查看陈英违规停车对其车辆出行造成的妨碍就做出判决,缺乏法律依据。”以及“一审法院认定其应对陈英超线停车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属于法律适用错误,并且亦不道德。”考虑到林强的上诉理由,中院为查清本案事实,依职权于2017年9月7日对两个车位位置及停车情况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过程中,陈英主动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