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绑定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定性 ——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判决陈嘉莹盗窃案||福州刑事律师推荐
利用微信绑定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定性 ——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判决陈嘉莹盗窃案||福州刑事律师推荐 裁判要旨 窃取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己的微信平台上予以绑定,进而处分卡内资金,属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案情】 被告人陈嘉莹于2016年7月5日至7月9日期间,与被害人金思懿一起乘坐“海洋量子号”游轮至日本游玩。期间被告人陈嘉莹在被害人金思懿 [...]
利用微信绑定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定性 ——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判决陈嘉莹盗窃案||福州刑事律师推荐 裁判要旨 窃取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己的微信平台上予以绑定,进而处分卡内资金,属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案情】 被告人陈嘉莹于2016年7月5日至7月9日期间,与被害人金思懿一起乘坐“海洋量子号”游轮至日本游玩。期间被告人陈嘉莹在被害人金思懿 [...]
共同实施盗窃后未使用暴力的行为定性 | |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推荐 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史秀永 【案情】 2009年10月14日,被告人李某、杨某和张某租用车辆流窜到某镇准备加油时,张某提出要买烟,李某、杨某随其一起下车走进附近的“长青瓜果蔬菜副食店”。张某买了一盒香烟后,示意李某、杨某购买货物。李某、杨某以购买黄瓜、西红柿为理由,故意将店主武某引开。张 [...]
干货|最高法:自3月1日起律师可以刻录庭审录音录像||福州律师网强烈推荐 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8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7〕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已于2017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
登报声明要求无权占有人返还房屋的,也能够视为对其合理催告 因无权占有人占有房屋导致了房屋所有人无法使用该房屋,必然产生房屋占用费等损失。那么该损失因从何时起算呢?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相关判决,认为登报申明也能够视为对无权占有人的催告,可以作为计算房屋占用费的起算点。 蔡某原系厦门市同安区凤祥二里某房产(共四层)的产权人,2008年6月4日取得了厦门市 [...]
对于房屋权属归属有争议诉至法院在实务中很常见,那么如果是对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有争议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处理范围呢? 被告毛某甲、林某系夫妻关系,原告毛某乙系两被告的儿子。1997年11月份原告毛某乙受让他人一块土地,并在上面搭建房屋。1998年6月,两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一份“证明”,确认两被告因旧房拆迁所批的一份建房审批手续已分给原告,建房资金系原告自行负责,但为 [...]
蔡思斌团队郑淑琼律师成功在二审阶段为一审缺席判决当事人取得抚养权 案情简介: 王某、刘某因一次偶遇而一见钟情并迅速办理结婚登记,次年便生育一女。但婚生女出生后不到十日,女方刘某即只身一人在未告知王某的情况下,返回了广东老家,并注销了手机号。王某得知此事后当即前往广东寻找妻子下落,然而妻子姐姐等亲属住所均已搬离。原本就是闪婚加之王某家远在福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