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婚姻律师原创:福州中院明确: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确已长期同居可不返还彩礼—21年改判案例

本案相当于一场法庭战争,双方家庭成员均全部作为诉讼当事人出庭。故事虽然比较老套,但裁判理由还算稍有新意,福州中院明确最高院司法解释中“关于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退彩礼”规定并非针对双方有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有长期共同生活且有生育则可视为给付彩礼的目的已实现,实质是可以不返还彩礼的。当然,如女方确有过错,则可以酌情返还一部份。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男女双方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