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即便补签,亦需支付未签合同期间双倍工资

案情简介: 2020年6月10日,陈青和大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和《员工保密协议》各一份,其中《劳动合同书》约定陈青在大白公司的岗位为研发技术总监,合同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大白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向陈青支付工资,第一笔转账记录为大白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向陈青转账12110.27元,摘要为“代发工资PAY026.7月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