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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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为子女家庭购买车辆,该款项属赠与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福州家事律师原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常见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家庭购置车辆,车辆登记在出资一方子女名下。婚姻美满则天下太平。但双方感情不好要离婚时,则双方对该款项性质就会产生争议。车辆属贬值性资产,离婚时出资方子女往往会要求该出资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承担。如若对方否认,出于诉讼技巧的需要,出资一方父母则会另案起诉男女双方,要求购车款项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 对此问题, [...]

作者: |2020/04/27|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父母出资为子女家庭购买车辆,该款项属赠与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福州家事律师原创已关闭评论

福州房产律师原创–儿子、儿媳出资在公公名下土地建房,那房屋到底归谁?  

案情简介: 1996年6月,林强取得讼争房屋《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998年9月2,林强儿子林小亮与杨芳登记结婚,共同居住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3层旧房屋中。 后杨芳与林小亮出资翻建旧房,加盖为现有的五层房屋。2013年8月,杨芳与林小亮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执行一案中达成《和解协议》,林强作为林小亮的担保人也在协议中签字,并同意将讼争房屋的权属变更过户 [...]

作者: |2020/04/21|分类: 房屋物权|标签: , , , , , |福州房产律师原创–儿子、儿媳出资在公公名下土地建房,那房屋到底归谁?  已关闭评论

福州离婚律师原创–以不离婚为条件赠与儿子、儿媳购房款,离婚后能否要回?

案情简介:老夫妇准备将自身房屋出售所得款全部赠与给儿子、儿媳用于另购房。为防万一,老夫妇林爱国、陈淑娟出具“要求书”一份,载明:本人林爱国出卖房产所得人民币85万元整,本人要求儿子、儿媳用于再购房之需,而且要做到白头到老,永不分开,如有分离不是一家人,本人一定要收回这90万元……。 儿媳张芳芳、儿子林强也均在上述“要求书”上签字,并实际获赠92万元用于再购房 [...]

作者: |2020/04/20|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福州离婚律师原创–以不离婚为条件赠与儿子、儿媳购房款,离婚后能否要回?已关闭评论

福州家事律师原创: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与夫妻生产经营、共同生活密切相关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简介:天富公司和上投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天富公司向上投公司借款4127.5万元,并约定由公司大股东李天富对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借款到期,天富公司未依约还款,上投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诉讼中达成调解,确认天富公司欠上投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2902500元;李天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履行期限到期后,天富公司、李天富未按时还款,上 [...]

作者: |2020/04/20|分类: 民事案例库, 民间借贷|标签: , , , , |福州家事律师原创: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与夫妻生产经营、共同生活密切相关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关闭评论

离婚协议约定“二年内如不复婚则需补偿女方两百万元”是否有效?–福州家事律师原创

前二天同事咨询,称夫妻在协议离婚时约定“离婚后如不复婚,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两百万整,时限为两年”,现在男方不愿意复婚,该条款是否有效,超过期限女方能否要求男方支付补偿款? 凭办案第一直觉认为该类条款无效。婚姻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即自然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自愿决定本人的婚姻,不受其他任何人强迫与干涉。离婚后男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复婚 [...]

作者: |2020/04/13|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 , , |离婚协议约定“二年内如不复婚则需补偿女方两百万元”是否有效?–福州家事律师原创已关闭评论

离婚赠与子女财产,不同形式效果不一,望慎重!–福州离婚律师原创

离婚诉讼过程中,夫妻除将房产分割为各自50%的份额外,也有夫妻会选择赠与给所生子女,待其成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但要注意,离婚诉讼时双方均对房产确认有赠与婚生女之合意,但未在离婚判决或调解中予以体现,只在庭审笔录中体现的,该合意只能视为一般性的赠与协议,与离婚法院裁判文书、离婚协议书中所涉及的赠与效果全然不同。 案情简介:林芳与陈强系夫妻,婚生女纯子。2016 [...]

作者: |2020/03/31|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 |离婚赠与子女财产,不同形式效果不一,望慎重!–福州离婚律师原创已关闭评论

警惕!!特别授权有争议,律所被当事人起诉,虽胜实输!–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最近律师圈盛传这样一个案例,律师在一宗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接受当事人委托,授权为特别授权。案件庭审过程中双方有调解意愿,该律师亦在现场通过电话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就案涉商铺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可委托人最终不满调解结果,认为当时没有同意律师签署调解协议,并将律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损失。 案件具体经过:林丽芳与苏大强于2006年举行民间婚礼,后一起生活,同年生一子 [...]

作者: |2020/03/25|分类: 民事案例库|标签: , , , , , , , |警惕!!特别授权有争议,律所被当事人起诉,虽胜实输!–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

因停车超线1.24米引发的五场诉讼(4)–福州律师

接上篇,案件目前在二审还在进行中,这次只能聊聊林强写的上诉状。首先不得不夸赞这份上诉状,林强不愧为语文老师,格式排版都十分正确,上诉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部分条理清晰,逻辑分明。当然,基于不同立场,可能各方对上诉状内容都会有不同看法,完全可以理解。笔者现在评析有可能站在陈英角度阐述,读者可批判性阅读,莫尽信为真,亦不需全盘否定。 一、林强对于一审判决相当愤怒,认 [...]

作者: |2020/03/13|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 , |因停车超线1.24米引发的五场诉讼(4)–福州律师已关闭评论

满足三种情况,配偶未在借条签名亦需承担债务!–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债务人配偶未在借条上签名,但债务人在收取借款后,将款项转至配偶账户,后配偶将该借款用于共同生活或购置共同所有房产等的,该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此种转账行为发生于婚前和发生于婚后是否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呢? 一、债务人婚前以个人名义借款,后将款项汇至其对象账户并用于购置婚房等,该债务依法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案例:(2019)渝05民终3224号民事判决书 重 [...]

作者: |2020/03/02|分类: 婚姻继承|标签: , , |满足三种情况,配偶未在借条签名亦需承担债务!–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

因停车超线1.24米引发的五场诉讼(2)–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

一审判决书送达后,林强不服向福州中院提起上诉,理由是“一审法官未到现场查看陈英违规停车对其车辆出行造成的妨碍就做出判决,缺乏法律依据。”以及“一审法院认定其应对陈英超线停车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属于法律适用错误,并且亦不道德。”考虑到林强的上诉理由,中院为查清本案事实,依职权于2017年9月7日对两个车位位置及停车情况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过程中,陈英主动向法院 [...]

作者: |2020/02/26|分类: 法治随笔|标签: , , , |因停车超线1.24米引发的五场诉讼(2)–福州律师蔡思斌原创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