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将房产归由已过世儿子的女儿继承并非遗赠,不受60日内接受遗赠限制

作为法律人都知道,遗赠依据《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那如果被继承人立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已过世儿子的女儿(即立遗嘱人孙女)继承,则法律性质是属于遗嘱继承还是遗赠,是否仍要受60日内接受遗赠期限的限制呢?对此,福州中院作出了让人耳目一新的解读,可能是福州中院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