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层高不足 开发商应担责

房屋层高不足 开发商应担责 ||福州房屋律师分享   【案情】 戴某出资购买了由某置地公司开发建设的一处小高层住宅,双方依约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高层层高为2.9米,小高层层高为3米,局部层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间、厨房、阳台)会有降板,部分顶层单元会有挑高建筑形式。在通知交房后,戴某组织人员到现场测量,发现所购房屋的实际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