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合同律师原创:虚拟币即便双方事先同意用于货款支付,收受方仍可反悔要求重新支付!–南京中院2021年改判案例

福州律师、福州合同律师普法专题   虚拟币在现实生活中能否用于货款支付的一种方式?本文案例可以回答你这个问题。本案表面上是关于诚信及民事行为意思自治,案件实质却是虚拟货币在买卖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能否用于支付货款,事后收受方能否反悔的问题。 南京徐小梅别墅装修需要瓷砖,通过朋友林芳认识瓷砖店主李大勇(系林芳前夫)。2017年三人在李大勇经营的瓷砖专卖店进行选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