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需要扶养时,扶养费如何确定?——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该规定是对原《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的保留,只是在字词上进行了微调。 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不以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