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双方除以上财产债务分配安排外,无其他财产债务安排。”,即可排除对方对已知财产分割——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案情简介: 力某与熊某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2015年4月22日登记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约定:“1.座落在鼓楼区某房产,离婚后该套房产归力某一人所有,与熊某无关。2.双方无债务债权。3.双方除以上财产债务分配外,无其他财产债务安排。双方离婚后均有居住安排”。 2012年婚姻存续期间,熊某作为被征收人与拆迁部门签订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