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评析:婚前房产加名离婚分一半已成历史,多地判例援引新司法解释,婚姻越短,补偿越少,即便夫妻有财产约定都无法对抗!
天津一男子婚前买的房,婚后为表爱意火速给女方加了名,结果不到两年就闹离婚,女方张嘴要分一半房款,法院却判男方只需补偿20%!吉林另一对更绝,加名后半年就分居,最后女方只拿到2万块补偿!说好的加名即分一半呢,白纸黑字的赠与协议也不管用了吗? 天津离婚案中,两人闪婚又闪离。结婚时甜甜蜜蜜加名,约定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女方也享有50%的份额,可不到两年就因情感破裂对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现今不少父母因工作忙碌无暇顾及孩子,带娃的重担就落到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身上。老人家每日接送孩子、操持家务,可一旦小两口闹离婚,老人难免心生委屈:多年带娃的付出,能否找娃父母“报销”? 本案中,郭奶奶为缓解儿子王刚与儿媳李娜的生活压力,在二人小孩出生前就从江西老家赶赴广东佛山。孙子孙女出生后帮忙带了数月,又应儿媳要求带回老家照顾直至两小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内部纠纷很难说哪方就占全理了。杨老太送给老二家一套房,条件就是要老二家照顾其饮食起居,这要求其实挺合理。但从老二角度考虑,其在自身患癌的情况下,仍然努力尽到了赡养义务。因为要照顾孙女,提出让杨老太一起搬家继续照顾的说法其实也不算过分。而站在杨老太立场,其已经八十多岁高龄,自然是一动不如一静,希望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更稳定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根据《新公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股东向外部第三方转让股权时,若未充分告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同等条件,该行为实质上侵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东的变更股权行为应因此无效,其他股东可主张行使优先购买。然而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二十条的规定,转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后,有权放弃转让,如此一来其他股东便无法主张优先购买。 本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与一般分手后要求返还恋爱花销赠与的案件不同之处在于本案被告承诺过会返还。一审法院认为该承诺是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故被告应当履行承诺返还相关款项。二审法院则认为承诺效力应当按照赠与性质来确定,即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赠与应当返还,一般的恋爱花销无需返还。换言之,二审法院认为只有赠与本身可以撤销承诺才有效,如果赠与本身就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各位漂泊外乡的打工人士对于租房这件事一定不陌生,房东们为了少承担一些风险往往有各类五花八门的要求。比如不租给养宠物的,怕宠物损耗家具;不租给带小孩的,小孩会在墙壁乱涂乱画;单身的不能随意带异性出入,怕租客是某些“特殊职业”……以上都是比较常见的规定,但随着随迁老人、候鸟老人、老年打工人等群体的出现,在当下的租房市场,“不租老人”成为了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