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继承律师原创: 存在形式瑕疵的代书遗嘱,在其他形式遗嘱的佐证下可推定为有效–北京二中院23年改判案
前言 现行《民法典》共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分别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其中代书遗嘱在实务中广受人们青睐,尤其是老年群体,一份有效的代书遗嘱需要同时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其对形式要件要求较高,在实践中,遗嘱人仅按手印、签字或者见证人只签字无注明落款时间也不罕见。从司法实践来看,最高院在2011年,给北京高院个案的批 [...]
前言 现行《民法典》共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分别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其中代书遗嘱在实务中广受人们青睐,尤其是老年群体,一份有效的代书遗嘱需要同时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其对形式要件要求较高,在实践中,遗嘱人仅按手印、签字或者见证人只签字无注明落款时间也不罕见。从司法实践来看,最高院在2011年,给北京高院个案的批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双方此时处于“婚变”期间,另一方可能会采取放弃继承方式避免所继承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此种放弃行为是否有效,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此存在分歧。资深福州离婚律师蔡思斌谨用相关案例评析该疑难问题。 一、继承开始后即已取得财产所有权,放弃继承权是对财产的处分行为,实质上属于对继承所得夫妻共同财产的单方处分行为,损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原告方房某是一名军人,为了规避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2019年房某与岳母迟某以买卖方式将房某的房产转移到迟某名下。双方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15万元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并自行缴纳相关税费。后续双方可能因为其他问题反目,房某以岳母没有实际支付购房款为由,双方交易真实目的并不是房屋买卖为由请求法院确认买卖行为无效,岳母配合恢复房屋登记等。 [...]
前言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中的一项法定权利,是在配偶双方之间公平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并明确各自应得份额和具体财产的重要制度。《民法典》平等赋予了配偶双方该权利,除了双方协商一致以外,单方通常仅在离婚、法定婚内分割、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三类情形下方可行使。 《民法典》第1066年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 [...]
福州律师、福州婚姻律师、福州离婚律师普法专题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离婚要慎重,如通过协议离婚关于财产分割尤要慎重。毕竟离婚协议属于身份关系的协议,是一揽子协议,在夫妻财产分割上不需要等额对价,不存在显失公平一说,一经签署在民政局备案即可生效,几乎无法被撤销的。但有的当事人自作聪明,认为既然离婚协议无法撤销,我能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达到目的呢? 本案就是这么一个“ [...]
前言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及部分贷款购买的房屋,仍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对“贷款款项及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享有权利。如一方放弃该部分贷款及财产增值部分的份额,将房屋登记成另一方单独所有的,则视为该人放弃财产,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案件基本事实 1、2010年4月12日,廖红购买02房屋,并于2011年12月12日取得房屋权属登记。201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关于恋爱期间赠与大额款项能否返还的问题,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是依据金额大小作为判断能否返还依据,如果金额较大法院一般会认定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在分手后会支持返还。本案男方转账金额高达240万元,如果不存在《赠与协议》,法院大概率会支持返还。但本案不同之处在于男方已签署《赠与协议》明确是无条件赠与,正因如此一审法院并没有支持返还款项。 但二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本案一、二审虽然裁判结果一致,但对于《代持协议》的效力认定并不相同,一审认可了协议效力,但二审则持否定意见。但正如二审法院所言“无论韩梅是否与张天存在产权代持、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均无权再要求李丽将基于共同共有涉诉房屋享有的利益予以返还”,讨论本案《代持协议》效力已无实际意义,无论《代持协议》有效与否,韩梅在法律上都已不可能再实际取得房屋 [...]
前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了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 [...]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现行法律中明确提及可以少分、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且仅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条并未将“与他人同居、重婚 [...]